世纪华通财务造假处罚落地 证监会列出“七宗罪”交易所发关注函
转自:中国网
中国网财经4月2日讯(记者 刘小菲)涉嫌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近9个月后,世纪华通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经查明,世纪华通涉嫌存在如下违法事实:2018-2022年年报商誉有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0年-2021年年报、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8-2022年年报商誉虚假记载
世纪华通商誉虚虚假记载主要涉及四个方面:
一、2018年未按规定执行商誉减值测试,导致2018年年报少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236.3万元,虚增利润6236.3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5.94%。
二、2019年世纪华通合并上海盛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盛跃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趣游戏),在计算商誉时使用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未扣除盛趣游戏原账面商誉,并将盛趣游戏的账面商誉直接与计算得出的合并产生的商誉相加,导致2019年至2022年世纪华通财务报表商誉原值高估。
三、世纪华通2019-2022年将点点互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与DianDian Interactive Holding与其他游戏板块合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第五条第二款第五项、第七条的规定。
四、2020-2022年,世纪华通未按规定执行商誉减值测试,其中2020年年报少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6,152.11万元,导致虚增2020 年利润76,152.11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22.24%;2022年年报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4,488.54万元,导致虚减2022年利润34,488.54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4.95%。
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
世纪华通还存在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0年-2021年年报、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这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一、虚构《千年3》软件著作权转让交易,虚增2020年营业收入33,018.87万元,利润33,018.87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9.64%。
二、提前确认《彩虹联萌》软件著作权转让交易收入,导致虚增2020年营业收入20,754.72万元,利润10,964.74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3.20%;虚减2021年营业收入20,754.72万元,利润10,964.74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3.38%。
三、世纪华通前期披露的《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盛趣(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表示,世纪华通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的情形。
证监会决定对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王佶、王苗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钱昊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赏国良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纪敏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资料显示,王佶2015年4月起任世纪华通董事兼CEO,2021年8月起任董事长,是2018年至2022年年报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苗通2008年9月至2021年8月任董事长,是世纪华通2018年年报、2020年年报及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赏国良2008年9月至2021年8月任世纪华通财务总监,是世纪华通2018年至2020年年报及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钱昊2019年6月起任盛趣游戏财务总监,2021年7月起任世纪华通财务工作负责人,并负责2019年至2020年世纪华通游戏业务财务报表的合并、2020年至2022年游戏板块预算编制工作,钱昊是世纪华通2020年至2022年年报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纪敏2021年8月起任财务总监,是世纪华通2021年至2022年年报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随后,深交所也对世纪华通下发关注函。关注函提到,世纪华通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后续将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查明的事实,对世纪华通及相关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深交所希望世纪华通及当事人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