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被拟处罚,请受损股民尽快加入索赔

查股网  2024-04-08 14:42  世纪华通(002602)个股分析

记者 萧峰

2024年4月2日,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世纪华通;证券代码:002602)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48号)。2023年7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82023069号)。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庞律师(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9年4月27日至2023年7月24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3年7月2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经查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2018-2022年年报商誉有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一)2018年未按规定执行商誉减值测试,导致2018年年报少计提商誉减值

准备6,236.30万元

2018年世纪华通全资子公司无锡七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酷网络)业绩亏损,资产组出现减值迹象。2019年3月29日,世纪华通与深圳第七大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七道)就收购七酷网络事项签订投资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意向书中约定合作前提为七酷网络估值不低于11亿元。在执行2018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世纪华通对除七酷网络外的资产组均通过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测算。对于七酷网络资产组,按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可收回金额,且公允价值取值依据为意向书中约定的七酷网络估值,最终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世纪华通执行商誉减值测试时,七酷网络公允价值的确定缺乏合理依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八条规定,导致2018年世纪华通少计提七酷网络商誉减值准备6,236.30万元,虚增利润6,236.30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5.94%。

(二)2019-2022年年报商誉原值披露错误

2019年,世纪华通合并上海盛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盛跃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趣游戏),在计算商誉时使用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未扣除盛趣游戏原账面商誉,并将盛趣游戏的账面商誉直接与计算得出的合并产生的商誉相加,导致2019年至2022年世纪华通财务报表商誉原值高估12,206.95万元。

(三)2019-2022年年报报告分部的披露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未将点点作为单独的报告分部进行披露

点点互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点点北京)与DianDianInteractiveHolding(以下简称点点开曼,与点点北京合称为点点),于2018年被世纪华通收购为其全资子公司,2018年年报世纪华通将点点作为报告分部。

2018-2022年,点点审定营业收入为占世纪华通营业收入比例均超过30%,且几乎全部来自对外交易收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第八条及《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第八条规定,点点应当作为报告分部进行披露。

点点不满足与世纪华通其他游戏业务经营分部合并的条件。点点主要资产是点点开曼,产品发行地区为海外市场,记账本位币为美元,法律监管环境不同。世纪华通2019-2022年将点点与其他游戏板块合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第五条第二款第五项、第七条的规定,在披露分部报告时应将点点作为单独的报告分部进行披露。

(四)2020-2022年未按规定执行商誉减值测试,导致2020年、2022年未按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虚增、虚减利润

2020-2022年,世纪华通以游戏业务存在协同效应为由,将2019年划分的“盛趣游戏-盛趣游戏(国内)”、“天游软件”和“点点”3个资产组合并为“盛趣游戏(除ActozSoftCo.,Ltd.)”。2020年、2021年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022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归母口径)542,848.11万元。

2020-2022年,世纪华通将“点点”资产组合并,未能合理确定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资产组组合。2019-2022年,世纪华通应将点点分部作为单独的报告分部进行披露,点点应作为单独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点点也具备单独进行减值测算的基础。世纪华通随意合并“点点”资产组,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第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2020-2022年世纪华通未按规定执行商誉减值测试,2020年年报少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6,152.11万元,导致虚增2020年利润76,152.11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22.24%;2022年年报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4,488.54万元,导致虚减2022年利润34,488.54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4.95%。

二、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0年-2021年年报、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一)虚构《千年3》软件著作权转让交易,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

盛趣游戏子公司蓝沙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沙)与上海鼎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鼎栎),于2020年12月1日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双方约定将蓝沙拥有的《千年3》PC端网络游戏及蓝沙在研状态的一款移动端网络游戏《境界》(暂定名)转让给上海鼎栎,转让价格为3.5亿元。2021年4月,蓝沙确认软件著作权转让收入33,018.87万元,世纪华通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在未调整相关账务处理的情况将该收入调整到2020年度。

上海鼎栎成立于2020年7月2日,其负责人和主要工作人员均为盛趣游戏工作人员,上海鼎栎银行账户管理员也是盛趣游戏工作人员,操作权限均为任意转出。上海鼎栎系盛趣游戏控制的公司。

2020年12月31日、2021年4月26日和27日,上海鼎栎向蓝沙合计转账3.5亿元。其中2021年4月26日和27日两天,资金在世纪华通或康伟、焦鸣(二人旗下公司与世纪华通存在长期合作、共同投资)的关联公司等相关主体之间频繁、集中转入转出,资金从前手账户到后手账户划转一一对应,时间紧凑,具有明显过账特点。大部分资金流转形成闭环。

相关方对资金流转的解释违背商业逻辑,相关交易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系盛趣游戏安排的体系内的自我交易,涉嫌虚构软件著作权交易,不应确认销售收入。世纪华通虚增2020年营业收入33,018.87万元,利润33,018.87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9.64%。

(二)提前确认《彩虹联萌》软件著作权转让交易收入,虚增2020年营业收入和利润、虚减2021年营业收入和利润

盛趣游戏于2017年开始研发《彩虹联萌》。2020年5月,盛趣游戏子公司盛绩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与点点开曼、点点北京签署《游戏联合开发协议》,双方在协议上将签署日期提前到2019年12月23日。点点北京据以确认《彩虹联萌》2019年及之后研发成本合计9,789.98万元。

2021年4月,点点北京财务总监祝君与钱昊等世纪华通财务人员经多次沟通,最终确定《彩虹联萌》转让价款和协议条款,以蓝沙、点点北京作为转让方与海南辰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辰思”)签署《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并将转让合同日期提前为2020年11月13日。2021年4月26日,海南辰思向蓝沙和点点北京分别转账11亿元,转账资金来源于康伟和焦鸣控制的公司。2021年6月24日,《彩虹联萌》著作权人变更为海南辰思。2021年8月2日,《彩虹联萌》著作权人变更为焦鸣控制的上海苍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点点北京确认《彩虹联萌》软件著作权转让收入10,377.36万元,确认主营业务成本9,789.98万元。2021年4月28日,蓝沙确认《彩虹联萌》软件著作权转让收入10,377.36万元。世纪华通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在未调整相关账务处理的情况下,将蓝沙确认的《彩虹联萌》软件著作权转让收入10,377.36万元调整到2020年度。

《彩虹联盟》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于2021年4月完成签订,在2020年并未签署也并未实际执行,点点北京在2020年12月确认《彩虹联萌》转让收入时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世纪华通不应将2021年蓝沙确认的《彩虹联萌》软件著作权转让收入10,377.36万元调整到2020年度。

世纪华通就《彩虹联萌》软件著作权交易提前确认收入,导致虚增世纪华通2020年营业收入20,754.72万元,利润10,964.74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3.20%;少计2021年营业收入20,754.72万元,利润10,964.74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3.38%。

(三)《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盛趣(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存在虚假记载

2021年4月30日,世纪华通披露《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盛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及专项报告。其中,盛趣游戏2020年度承诺扣非净利润为296,789万元,实际完成的扣非净利润为298,576.61万元,超额完成1,786.61万元。

盛趣游戏子公司虚构《千年3》软件著作权交易,虚增盛趣游戏2020年营业收入33,018.87万元,利润33,018.87万元(归母净利润28,066.04万元);提前确认《彩虹联萌》软件著作权交易收入,虚增盛趣游戏2020年营业收入10,377.36万元,利润10,377.36万元(归母净利润8,820.75万元)。扣除因《千年3》、《彩虹联萌》软件著作权转让而虚增的2020年利润,盛趣游戏2020年完成的归母净利润应为261,689.82万元。

目前,世纪华通的索赔正在进行中,受损股民可联系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tz315-wh),咨询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