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被拟处罚,受损股民可咨询索赔
2024年4月1日,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华通”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48号)。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9年4月27日(含)至2023年7月24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3年7月2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经查明,世纪华通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第一,2018-2022年年报商誉有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第二,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0年-2021年年报、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世纪华通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显示公司主营收入42.62亿元,同比上升40.99%;归母净利润6.52亿元,同比上升50.32%;扣非净利润6.47亿元,同比上升91.66%;负债率30.33%,投资收益-508.88万元,财务费用850.51万元,毛利率63.06%。以上数据表明,公司主营收入上升,有利于股民索取赔偿。
目前,世纪华通的索赔正在征集中,受损股民可联系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tz315-wh),咨询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