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职工共同发展,以岭药业工会获全国模范称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近日发布了关于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和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的文件。其中,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以岭药业工会”)和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双双被授予了“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的荣誉称号。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是中华全国总工会设立的全国工会系统表彰先进集体的最高荣誉,旨在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并引导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者向先进单位学习,全面履行工会的各项社会职能,特别是突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北京以岭药业工会自2011年5月成立以来,一直在上级党委和大兴生物医药基地总工会的领导下,坚持职工为中心的原则,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锐意进取,积极履行工会职能;深化民主管理和厂务公开工作,建设工人产业队伍;关心员工生活,丰富员工文化娱乐生活,设立了职工图书室、妈咪小屋、暖心驿站等,将实惠普及关怀政策付诸实践。每年工会还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协商解决员工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实现企业发展和职工增收的双赢。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北京以岭药业荣获了包括“全国工人先锋号”“北京市工人先锋号”“北京市健康企业”“北京市模范职工小家”和“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等60多项荣誉称号。
在此次获得“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后,北京以岭药业工会负责人表示,工会将继续积极推动企业与职工的共同发展,通过开展各类培训和活动,提升职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企业的持续进步注入新的活力。此外,北京以岭药业工会还将进一步加强与各方的合作与交流,整合资源,为职工争取更多的福利和发展机会。
编辑:侯宜均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