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3年1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根据《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12人,授予总数量400万股。
2、2023年1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根据《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手续,本次股票期权授予人数129人,授予总数量1,400万股;
3、2023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4、2023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20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5、2023年5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公司顺利完成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工作。
6、2023年5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以上披露索引: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代码:002605证券简称:姚记科技公告编号:2023-071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姚记科技”)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自2019年6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至今,公司注册资本因股权激励计划由人民币398,209,187元增加至412,200,790元。除此之外,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以及相关法规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05证券简称:姚记科技公告编号:2023-072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8月18日。截至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届满之日,激励对象共计自主行权46.96万份,到期未行权12.29万份。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需注销此部分到期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2.29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3%。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8月7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8月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8月13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8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总人数由55人调整至53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10.5万份调整为309.5万份。
6、2020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授予人数为2人,授予数量为20.00万份。
7、2021年6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对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行权价格由每股34.78元调整为每股34.28元。
8、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53人调整至40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09.5万份调整为230.5万份。同时董事会确认公司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9、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确认公司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同时,公司拟回购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000股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为16.90元/股。
10、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履行了债权人通知义务。
11、2022年8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对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行权价格由每股34.28元调整为每股33.98元。
12、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40人调整至26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230.5万份调整为138.25万份。同时董事会确认公司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以及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将于限售期满后成就。
13、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期权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确定公司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同意注销26名激励对象已经获授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79万份股票期权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万股限制性股票。
14、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届满之后到期未行权12.29万份,公司需注销此部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本次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一期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
公司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2022年8月20日至2023年8月18日,实际可行权期为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8月18日,实际可行权数量为59.25万份。截至2023年8月18日,本次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已完成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6.96万份,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2.29万份,公司依照规定将到期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注销期权涉及激励对象7人。
三、本次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将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注销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注销。
五、监事会核实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7名激励对象合计12.29万份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事宜。
六、律师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05证券简称:姚记科技公告编号:2023-073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采取上述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的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9月13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曹安路421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特别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项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9年14日9:00-12:00、13:00-17: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曹安路4218号公司董秘办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1)姓名:卢聪、檀毅飞
(2)联系电话:021-69595008
(3)传真:021-69595008
(4)电子邮箱:secretarybd@yaojipoker.com
5、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自理。
6、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05
2.投票简称:姚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605证券简称:姚记科技公告编号:2023-069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姚朔斌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运营发展周转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前次未到期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具体明细如下:
■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不再对上述银行的单笔融资事项进行逐笔审核和出具相关决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期限为2022年8月20日至2023年8月18日。截至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届满之日,激励对象共计自主行权46.96万份,到期未行权12.29万份。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需注销此部分到期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2.29万份。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同日披露的《关于注销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同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和《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修订),以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3年9月18日下午14:30在上海市嘉定区曹安路421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年修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05证券简称:姚记科技公告编号:2023-070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3名监事,实际出席3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琴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7名激励对象合计12.29万份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同日披露的《关于注销2020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过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保证《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同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05证券简称:姚记科技公告编号:2023-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