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10-24 03:05  东方精工(002611)公司分析

3、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须在2023年10月27日17: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宏宇

联系电话:0755-36889712

传真:0755-36889822

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望海路1166号招商局广场18A东方精工证券部

邮编:518000

邮箱:ir@vmtdf.com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23日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提名函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3-088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次修订的背景和原因如下:

2023年8月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自2023年9月4日起施行。办法施行之日起的一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上市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设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任职条件、任职期限及兼职家数等事项与办法不一致的,应当逐步调整至符合规定。

本次公司拟贯彻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的整合修订的精神,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确保公司层面的内部制度合法合规。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情况如下,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

为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后续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并由其授权委托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后续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行政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3-089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下午3: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2023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行使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2号东方精工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3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4和议案5,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表决。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7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5、议案7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表决通过。议案6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3日8:30-12:30,13:3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望海路1166号招商局广场18A东方精工证券部

3、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须在2023年11月14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4)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宏宇

联系电话:0755-36889712

传真:0755-36889822

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望海路1166号招商局广场18A东方精工证券部

邮编:518000

邮箱:ir@vmtdf.com

5、参加会议的股东发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11”,投票简称为“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委托人未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提案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 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填报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法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