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3-30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3年7月13日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18日下午14:00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获得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李五令先生、陈淑美女士、独立董事蔡天智先生、阳建勋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的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相应的内容进行修订。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委托经营管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及长期战略目标,被动形成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实质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性资金的延续。财务资助行为的风险可控,借款利率水平合理,深圳盈合麦田传媒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深圳华益传媒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陈奕霏等提供了无限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将积极督促盈合麦田履行还款义务,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拟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分拆子公司上市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提高决策效率,整合资源实现整体价值最大化,提升厦门呼博仕智能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呼博仕”)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以总金额不超过14,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回购厦门智宏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厦门智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邹剑寒先生、李五令先生合计持有的呼博仕21.9733%的股份。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等。
关联董事邹剑寒先生、李五令先生、陈淑美女士、林建华先生、肖婷婷女士、郭桃花女士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3年8月7日(星期一)下午14:30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3、关于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
4、关于终止分拆子公司上市事项的公告;
5、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6、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7、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8、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3-35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3年7月13日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18日下午15:00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获得全体监事确认。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青女士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将所持深圳盈合麦田传媒有限公司51%股权享有的经营权委托深圳盈合麦田传媒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深圳华益传媒有限公司管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整合和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此次由于委托经营管理行为被动形成的财务资助行为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分拆子公司上市事项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终止分拆子公司厦门呼博仕智能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事项。
三、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回购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呼博仕智能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提高决策效率。本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3-33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厦门智宏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宏仁”)、厦门智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呼”)、邹剑寒先生、李五令先生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呼博仕智能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呼博仕”,曾用名:厦门呼博仕环境工程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蒙发利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总金额12,199.35万元人民币(其中,智呼投资额为7,319.90万元、智宏仁投资额为2,439.48万元、邹剑寒先生投资额为1,463.98万元、李五令先生投资额为975.99万元。)认缴呼博仕注册资本7,319.48万元。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提高决策效率,整合资源实现整体价值最大化,提升呼博仕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以总金额不超过14,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回购智宏仁、智呼、邹剑寒先生、李五令先生合计持有的呼博仕21.9733%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呼博仕的股份比例将由76.0267%增加至98.0000%。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等。
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3票赞成, 0 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涉及关联董事邹剑寒先生、李五令先生、陈淑美女士、林建华先生、肖婷婷女士、郭桃花女士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并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厦门智宏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
(2)合伙人结构
■
(3)关联关系说明
智宏仁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及核心员工、业务骨干的持股平台,其中陈淑美女士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林建华先生、肖婷婷女士、郭桃花女士为公司董事,李巧巧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苏卫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邹剑樵先生为邹剑寒先生的近亲属,李四平先生为李五令先生的近亲属。
2、厦门智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
(2)合伙人结构
■
(3)关联关系说明
智呼作为呼博仕经营管理层及核心人员、业务骨干的持股平台,其中周宏先生曾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自2020年6月19日起任期届满不再任职,周宏先生目前为呼博仕核心管理人员。
3、邹剑寒
邹剑寒,中国籍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为310104************,住址为厦门市思明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邹剑寒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4、李五令
李五令,中国籍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为350204************,住址为厦门市思明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李五令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经查询,以上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3、交易前后,呼博仕的股份结构对比如下:
■
4、本次交易标的为智宏仁、智呼、邹剑寒先生、李五令先生合计持有的呼博仕21.9733%的股份,该股份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约定。
四、交易定价及依据
结合呼博仕目前的净资产等情况,公司拟以总金额不超过14,300.00万元人民币回购呼博仕21.9733%的股份。
五、协议主要内容
目前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等。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智宏仁、智呼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0 元;邹剑寒先生、李五令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累计已与邹剑寒先生、李五令先生共同控制的厦门宏石信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租赁房屋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687.99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拟回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提高决策效率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决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邹剑寒先生、李五令先生、陈淑美女士、林建华先生、肖婷婷女士、郭桃花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拟回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拟回购控股子公司呼博仕的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3-31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聚焦主业,整合和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同时增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盈合麦田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合麦田”)的经营活力,提升其经营效益,公司拟将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及《往来还款并担保协议》,将公司所持盈合麦田51%股权享有的经营权委托盈合麦田的少数股东深圳华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益传媒”)管理。根据《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公司将对盈合麦田不再具有控制影响,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托管期间盈合麦田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盈合麦田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存续期间,公司为支持其日常经营向其提供往来资金,截至目前,盈合麦田尚欠公司借款本金4,072.76万元人民币。本次《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签署后,上述借款将被动形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该项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性资金的延续。上述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华益传媒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大岭社区腾龙路龙光玖钻商务中心中期A座A3008
4、法定代表人:陈奕霏
5、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广告业务;互联网、物联网、社交网络、大数据的技术开发;计算机产品、智能设备、按摩椅、数码产品、通讯产品及配件的设计、技术开发与销售;按摩椅设备租赁;按摩椅、健身器材、运动器材上门维修;国内贸易;经营电子商务;展览展示策划、品牌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自有物业租赁;机票、火车票代理销售;日用百货零售与批发。(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蓄电池租赁;电池制造;充电控制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预包装食品、酒类的批发。
8、股权结构:陈奕霏持股99%,杨粤持股1%。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10、经查询,华益传媒征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华益传媒及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利益关系。
(二)交易标的(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盈合麦田传媒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大岭社区腾龙路龙光玖钻商务中心中期A座A3008
4、法定代表人:陈奕霏
5、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8年5月28日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广告业务;从事按摩椅、健身器材领域内的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按摩椅设备租赁;按摩椅、健身器材、运动器材上门维修;互联网、物联网、社交网络、数据库的技术开发;计算机产品、数码产品、通讯产品及配件的设计、技术开发与销售;百货零售;国内贸易;经营电子商务;展览展示策划、品牌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
8、股权结构:公司持股51%,华益传媒持股49%。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10、信用状况:经查询,盈合麦田征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盈合麦田提供财务资助4,072.76万元,除前述情况外,不存在公司为盈合麦田提供担保、委托理财,以及其他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陈奕霏,身份证号:430102************;住所:深圳市龙华新区****;
2、华益传媒:详见“二、(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3、深圳市希锐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锐思”)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大岭社区腾龙北路旁龙光玖钻商务中心(中期)A座A3008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奕霏
成立时间:2016年5月3日
主营业务:健身器材、电子按摩器材的技术研发、销售及租赁;物联网技术开发;软件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从事广告业务;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等。
股权结构:陈奕霏持股99%,杨粤持股1%。
4、深圳市存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存智科技”)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沙头角填海地段君临海域名园(一期)B栋第一层121号房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蔡睿
成立时间:2007年09月12日
主营业务:智能设备、按摩椅、数码产品、电子产品及配件的销售;从事按摩椅、健身器材领域内的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按摩椅设备租赁等;从事广告业务。物业管理;保安服务等。
股权结构:蔡睿持股99%,杨建忠持股1%。
5、深圳以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以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大岭社区腾龙路龙光玖钻商务中心中期A座A3008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奕霏
成立时间:2008年7月15日
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销售;应用软件技术开发;数据库管理等。
股权结构:欧丽群持股70%,黄楚涵持股30%。
经查询,以上担保方征信状况良好,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上述担保方均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利益关系。
三、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1、委托方:公司
2、受托方:华益传媒
3、委托标的:公司所持股权享有对盈合麦田的经营权
4、托管期限:协议签订之日起3.5年;
5、托管费用:双方确认委托经营期间委托报酬为0元/年,委托经营期间由华益传媒完全享受盈合麦田利润,完全承担盈合麦田亏损。
6、权利和义务:
(1)盈合麦田的经营责任全部由华益传媒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盈合麦田的经营、安全、员工、场地等经营事项;华益传媒受托经营应保障公司权益;华益传媒不得滥用独立经营权地位损害盈合麦田的权益;
(2)公司应协助华益传媒实现独立经营,无正当理由不得干扰华益传媒经营管理盈合麦田;华益传媒稳健运营盈合麦田并使盈合麦田履行完毕所欠公司的还款计划之日起45日内,公司应当以零元对价将所持有的盈合麦田股权转让给华益传媒,华益传媒应当接受并在合理期限内协助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二)往来还款并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金额:4,072.76万元
2、财务资助期限:3.5年
3、财务资助利息:年化利率6%,按日计息,日利率=借款年利率/360;
4、财务资助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资金主要用途:盈合麦田的日常运营;
6、担保措施:盈合麦田的少数股东华益传媒、华益传媒实际控制人陈奕霏、希锐思、存智科技、深圳以为提供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7、违约责任:逾期还款的,按照当月的LPR的4倍的利率标准计算逾期付款利息,逾期超过15日的,公司有权主张所有债务到期,盈合麦田应立即支付所有未付的债务金额并按照LPR的4倍的利率标准以未付的债权金额为基数计算的违约金。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鉴于此次财务资助是由于委托经营管理行为被动形成的财务资助,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后,公司将积极督促盈合麦田履行还款义务。且为保证按时归还借款,盈合麦田的少数股东华益传媒、华益传媒实际控制人陈奕霏、希锐思、存智科技、深圳以为提供无限连带担保责任。此次财务资助行为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整合和优化资源配置,帮助公司提升盈利能力、降低经营风险,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同时,由于盈合麦田主要从事在高铁站等人流密集的交通枢纽投放与经营共享按摩椅业务,受到此前静态管控等影响,营业场景运营能力受限。今年以来,场站客流量日趋恢复,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盈合麦田的经营活力,提升其经营效益,保障盈合麦田切实履行还款义务。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与关联方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交易完成后如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3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委托经营管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及长期战略目标,被动形成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实质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性资金的延续。财务资助行为的风险可控,借款利率水平合理,盈合麦田的少数股东华益传媒及其实际控制人陈奕霏等提供了无限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将积极督促盈合麦田履行还款义务,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拟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拟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拟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本次委托经营管理权后,公司累计对外财务资助金额为4,072.76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85%;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3-34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定于2023年8月7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7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7日9:15~2023年8月7日15:00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本次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31日
7、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7月3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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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23年7月20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需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2、登记时间:2023年8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一楼证券部接待台
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36100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巧巧、陈艺抒
电话:0592-3795714 传真:0592-3795724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
2、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和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14”;投票简称为“奥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7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8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3年8月7日下午14:30召开的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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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__________ 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3-32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分拆子公司上市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厦门呼博仕环境工程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厦门呼博仕环境工程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厦门呼博仕环境工程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议案,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厦门呼博仕智能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呼博仕”,曾用名:厦门呼博仕环境工程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蒙发利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分拆至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3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分拆子公司上市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事项。
二、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事项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呼博仕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低于人民币6亿元,暂不满足分拆上市条件,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自身经营情况及未来业务战略定位,统筹安排业务发展和资本运作规划,经充分沟通与审慎论证,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分拆上市事项。
三、本次分拆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不会对公司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分拆子公司上市事项是公司经过审慎研究的结果。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分拆子公司上市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