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截至10月31日回购1019.86万股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5日晚间,哈尔斯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同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10.6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19.8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19%。最高成交价格7.12元/股,最低成交价格5.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651.84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编辑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