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集团拟终止不超3亿元定增募资

查股网  2024-03-19 11:02  长青集团(002616)个股分析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9日讯长青集团(002616.SZ)昨晚披露关于终止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

  对于终止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长青集团表示,自公司首次公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市场环境发生了诸多变化,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沟通论证,现拟终止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终止协议签署及相关后续事宜。

  长青集团2023年4月29日发布的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显示,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952.62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以下项目: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二期扩容项目、阜宁长青扩建燃气锅炉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有息负债。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0,00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截至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在发行结束后相关公告中披露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

  截至预案公告日,何启强直接持有长青集团25.77%的股份,麦正辉直接持有长青集团23.06%的股份,同时何启强与麦正辉通过两人各持股50%的新产业公司间接持有长青集团11.97%的股份,二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60.80%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何启强、麦正辉及其一致行动人郭妙波(何启强之配偶)、何启扬(何启强之弟)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长青集团62.42%的股份,保持控股地位。本次发行完成后,按照发行上限测算,何启强和麦正辉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长青集团1月18日发布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00.00万元至17,00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1.57%至122.52%;预计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5,000.00万元至16,60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8.18%至16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