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六、监事会意见
经查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4-027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对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 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 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无法收回的款项进行核销。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 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对合并范围内 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 资、工程物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范围和金额
(1)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184.70万元,明细如下:
■
(2)核销资产
■
3、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准备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进行减 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①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及核销情况说明
2023年度,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情况和核销情况如下:
■
信用减值准备计提依据: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期核销的信用资产减值依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了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业务终止、已经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了核销。
②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及核销情况说明
2023年度,公司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情况和核销情况如下:
■
信用资产减值依据:本公司对于其他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如果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期核销的信用资产减值依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了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业务终止、已经确定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进行了核销。
(2)资产减值准备
①固定资产与工程物资减值准备计提相关项目信息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固定资产与工程物资减值准备计提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其相关规定,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本期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的进行评估,并根据最终评估结果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同时,公司对本期结余后期预计出售的工程物资,按照公允价值减去预计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认预计可收回金额。
②存货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2023年度,公司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及转销列示如下: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存货跌价准备转销依据:本年度,公司对已实现销售的存货结转销售成本时,同时结转其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③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2023年度,公司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及转回列示如下:
■
合同资产本期转回依据:本期,公司合同资产已全部收回,因此转回已经计提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184.70万元,该项减值损失将减少2023年 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84.70万元。本次核销应收款项2,639.42万元, 对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无影响。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 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 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 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 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 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及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及核销资产后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审议本次关于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4-026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508,667.30元,母公司净利润 74,154,087.34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7,415,408.73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544,303,941.75元,减去2023年内派发上年度现金股利38,612,502.6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2,430,117.76 元。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所处的行业特性,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水 平与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积极执行公司 利润分配政策,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9,062,5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999,987股后的193,062,513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96,531,256.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5,999,987股,不参与本次利 润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规定:“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十八条 上 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已实施的回购公司 股份金额172,462,213.44元视同现金分红,纳入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 经合并计算后,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268,993,469.94元。
在本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 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 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及合理性
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发展需要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制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有利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发展需要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制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 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经营发展规划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实际情况下拟订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本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该预案的有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4-022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5名董事现场出席,邹奇仕女士、张雪平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周国来先生、张雪平先生、屠江南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2,834.59万元,实现营业利润8,609.55万元,利润总额8,401.5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50.87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99,062,5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999,987股后的193,062,513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96,531,256.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5,999,987股,不参与本次利 润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规定:“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十八条 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已实施的回购公司股份金额172,462,213.44元视同现金分红,纳入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经合并计算后,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268,993,469.94元。
在本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 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 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预计将与关联方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阳硅谷”)、上海云天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云天”)发生采购商品、销售商品及承租厂房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2,348.41万元(不含税)。
林金锡先生、林金汉先生为本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 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对合并范围内 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 资、工程物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因此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变更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周国来先生(召集人)、张雪平先生、屠江南女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境外证券交易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美国参股公司Solarmax Technology,Inc已于2024年2月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持有其356.67万股股票,占其发行后总股本的8%。现公司拟在东方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开立证券交易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林金锡先生、副总经理刘芹女士为该账户授权签署人,签署公司开立交易账户一事的全部文件。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4-033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4年4月26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一9:25、 9:30一11:30,下午1:00一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果同一表决权同时出现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现场投票结果为准,同一表决权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23年度工作述职。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上述议案7为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股东林金锡先生及常州亚玛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上述议案1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都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3:3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2024年5月15日下午3: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子杰
联系电话:(0519)88880019
联系传真:(0519)88880017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登记表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3
2、投票简称:“亚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 参加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15:3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4-025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再融资类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1年6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062,500 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853,316.00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86,146,684.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2613号)。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66,022,469.36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597,737,773.41元,本年度使用168,284,695.95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766,022,469.36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5,215,419.41元,与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9,434,906.80元的差异为人民币184,219,487.39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及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入定期存款户金额205,000,000.0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节余情况如下表:
■
注:2023年10月30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BIPV防眩光镀膜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将该项目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1,468.47万元(含利息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投入新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8,000万元变更为“年产4,000万平方米超薄光伏背板玻璃深加工项目”,3,468.4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处为“BIPV防眩光镀膜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结余的孳息。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1年6月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经开区支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天宁支行(以下简称“江南银行天宁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实际开户银行为江苏银行常州天宁区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常州天宁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实际开户银行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区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新北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23年11月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石家庄行唐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苏州银行常州分行、民生银行新北支行、工商银行经开区支行已注销,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见公告编号:2023-056。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入定期存款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附件2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4-023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26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颖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 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经营发展规划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实际情况下拟订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本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该预案的有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在公司经营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查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工作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有关审计与沟通工作,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审议本次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