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三年算错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金达威及公司财务总监收警示函
每经记者 赵李南每经编辑 董兴生
4月9日,金达威(002626.SZ,股价14.86元,市值90.64亿元)公告称,其于近日收到厦门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洪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金达威及相关人士之所以收到监管警示,是因为公司2020年和2021年年度报告中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错误、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计算错误。
4月8日,金达威发布《关于前期财务信息更正的公告》。在该公告中,金达威表示,公司在对定期报告进行复核、检查中发现公司2020年和2021年年度报告中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错误,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计算错误。
据金达威之前的年报,其2020年至2022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8.32%、19.69%和6.27%,此次更正为30.22%、21.67%和6.56%。
2022年年报中,金达威原本列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皆为0.43元,更正后皆为0.42元。
厦门证监局表示,公司以前年度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财务指标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洪航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前述信息披露违规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厦门证监局决定对金达威和洪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应认真汲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厦门证监局表示。
金达威称,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决定后,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认真反思,深刻吸取教训。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持续加强对监管规则等的学习理解和正确运用,坚决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确保公司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41129310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