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智股份终止向控股股东不超2.5亿定增 世纪证券保荐

查股网  2024-04-03 11:00  仁智股份(002629)个股分析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3日讯 仁智股份(002629.SZ)昨晚发布关于终止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关于终止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仁智股份表示,自公司披露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等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但基于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资本运作计划等诸多因素,并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拟终止本次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仁智股份还表示,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显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陈清、杨露。

  仁智股份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显示,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3,348,0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平达新材料,平达新材料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2.0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23,584,400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3,348,020.00元(含本数),平达新材料全部以现金认购。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控股股东平达新材料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交所上市。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次发行前,平达新材料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0,000股股份,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拥有公司81,387,013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合计拥有上市公司81,397,013股股份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64%,为公司控股股东。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123,584,400股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达560,232,400股。平达新材料将直接持有公司123,594,400股股份,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拥有公司81,387,013股股份的表决权,合计拥有公司204,981,413股股份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6.5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平达新材料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仁智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仁智股份实现营业收入2.08亿元,同比增长23.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94.59万元,同比下滑348.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73.37万元,同比下滑20.7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58.44万元。

  天眼查APP显示,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一家以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45900万人民币。深圳市鸿商科技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持股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