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罚超七百万!涉嫌信披违法违规,仁智股份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转自: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10月7日,仁智股份(002629 )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调查完毕,中国证监会浙江局依法拟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合计罚款740万。
具体来看,2020年至2021年,仁智股份与鸿博中益、润合新材料、壹品新能源因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发生资金往来。其中2020年1-6月累计发生额2543.95万元,2020年累计发生额7061.03万元,2021年1-6月累计发生额5067.60万元。
仁智股份实控人、董事陈泽虹代理运营案涉期间鸿博中益、润合新材料、壹品新能源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参与该业务的经营决策,管控前述三家公司与该业务相关的人员、资金。前述三家公司属于陈泽虹能重大影响的法人。仁智股份与鸿博中益、润合新材料、壹品新能源2020年、2021年发生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属于关联交易。
仁智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与鸿博中益、润合新材料、壹品新能源的关联关系情况及上述关联交易,也未在2020年半年报、2020年年报、2021年半年报中披露。
仁智股份时任董事陈泽虹组织实施了前述关联交易,时任董事长温志平、时任总裁陈曦未能充分关注上述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未能保证公司及时披露,未能保证相关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的规定,是仁智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中国证监会浙江局拟决定,针对仁智股份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对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对陈泽虹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温志平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陈曦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针对仁智股份披露的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行为,对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罚款;对陈泽虹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温志平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陈曦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油田环保治理、井下作业技术服务、管具检维修服务、石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光伏工程服务、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服务为新材料业务、油田环保业务、井下作业项目、管具检维修项目、光伏工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