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和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定价原则公允。
2、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具有必要性,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双方共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议案及其他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2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为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3年末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存货、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回收可能性、各类存货及固定资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存货、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经过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23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总金额2124.50万元,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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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原则,对公司2023年度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存货、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依据充分,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资产财务状况。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有关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准确,更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实际。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124.50万元,将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97.63万元,相应减少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97.63万元。
三、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一千万元的说明
不适用。
四、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进行,基于谨慎原则,对公司2023年度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存货、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则制度的规定。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等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计提后更能公允、客观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3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吕江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现代咨询服务机构。1993年,经国家审计署批准成立了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是全国审计系统第一家加入国际会计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经财政部和审计署批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永拓成为尼克夏国际成员所。2007年,经香港政府批准,在香港成立了永拓富信(香港)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底,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由有限责任公司向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是全国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40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金融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2019年,通过香港FRC财务汇报局认证,获得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审计许可。2002年起至今,连续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评为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了ISO9001:2015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业务资质: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号:11000102)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吕江
上年度末(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97人
上年度末(2023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2人
3.业务信息
(1)最近一年(2023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35,172万元
(2)最近一年(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9,644万元
(3)最近一年(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4,106万元
(4)上年度(2023年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4家
(5)客户情况: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公司涉及的前五大主要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具有公司所处类似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累计计提3,447.4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万元,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但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呙华
质量控制复核人:史春生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
(1)呙华,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04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先后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2)顾小凤,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从2020年开始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先后为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华美牙科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3)史春生,现担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合伙人、总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04年10月开始在证券资格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15年3月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职从事证券业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担任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声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IPO企业首发上市独立复核,以及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余家上市公司独立复核。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1.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秉持独立、客观、公允、诚信等原则履行审计职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
2.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计划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审计收费: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现有市场行情,与其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和往年履职情况进行了核实、评估和审查,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1.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所需的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2.在执业过程中,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秉持诚信、独立、客观、公允的原则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的要求。3.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认为:1.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和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独立性。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本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议案及其它事项的审核意见
3. 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议案及其他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