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关联交易等未按规及时信披,申科股份及原实控人、董事长等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申科股份7月20日公告,于2023年7月19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何建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何建东、 董事长兼总经理何建南、财务总监谢昶和董事会秘书蔡靓燕等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2022年1月-2023年4月,公司关联方浙江金轮机电实业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1192.62万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何建南及配偶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合计126.72万元。上述占用资金均于2023年4月24日予以归还。针对上述事项,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董事长兼总经理何建南、财务总监谢昶和董事会秘书蔡靓燕及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何建东相关行为违反了规定,未能履行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