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洁科技”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0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1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9 月 28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 年 9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3 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苏州市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孙武路201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3年9月26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3、议案 3 将作为特别提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电子邮件、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 10 月9日(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苏州市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孙武路2011号
联 系 人:马玉燕、蒋源源
联系电话:0512-66316043
指定传真:0512-66596419
邮政编码:215164
电子邮箱:zhengquan@anjiesz.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方式:
联 系 人:马玉燕、蒋源源
电话:0512-66316043
传真:0512-66596419
联系地址:苏州市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孙武路2011号
邮编:215164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相关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六、备查文件
1、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35;
2、投票简称:安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 月 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路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鉴于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权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授权委托书有限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至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注: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应位置填写“√”,涂改、填写其他符号的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附件3: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1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洁科技”)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证天业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该事务所恪守职责,能独立、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因此,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拟聘任公证天业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成立日期:公正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更名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证天业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是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20 年 11 月,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公证天业成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批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
(4)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5)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6)公证天业 2022 年末合伙人数量 4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0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21 人。
(7)最近一年(2022 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2,825.1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26,599.0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369.97万元。
(8)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63 家,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综合,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审计收费总额 6,350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 家,公证天业具备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需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近三年公证天业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15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情况:项目合伙人丁春荣近三年签署了世华科技(688093)、和顺电气(300141)、蓝丰生化(维权)(002513)等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顾勇近三年签署了中信科技(832858)年度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复核人薛敏近三年复核了航亚科技 (688510)、太极实业(600667)、贝斯特(300580)等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聘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公证天业协商确定审计费用事项。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资质证照、相关信息、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公正天业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标准,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证天业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公证天业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认为其能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认为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用期一年。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证天业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0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发出,2023年9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2年度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该事务所恪守职责,能独立、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9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洁科技”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发出,2023年9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春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2年度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该事务所恪守职责,能独立、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练厚桂业绩补偿股份补偿3,406,692股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75,843,779股变更为672,437,087股,公司注册资本由675,843,779元变更为672,437,087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5、修订后的《独立董事议事规则》;
6、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7、《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