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8-23 04:58  雪人股份(002639)公司分析

  证券代码:002639证券简称:雪人股份公告编号:2023-031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重大事项均已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详见《2023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该章节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639证券简称:雪人股份公告编号:2023-029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上午11: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汝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1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8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1)。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8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2)。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因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性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向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39证券简称:雪人股份公告编号:2023-030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上午11: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良秀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1日以专人递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8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1)。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8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2)。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39证券简称:雪人股份公告编号:2023-032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2号)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人股份”)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98,529,411.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6.80元。截至2021年12月2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69,999,994.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842,798.6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3,157,196.18元。截止2021年12月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84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和使用办法”),该《管理和使用办法》经本公司2021年第四届第三十四次董事会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12月6日与东北证券、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东北证券、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福建雪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达到公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相关银行机构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募投项目发生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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