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24-035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 十四时三十分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者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七)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22日(星期一)
(八)会议出席对象:
1、2024年7月2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九)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51号摩天石3#28F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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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议案内容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会议登记方法
1、欲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于2024年7月23日9:00-17:00到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51号摩天石3#28F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凭持股凭证或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3、个人股东凭持股凭证或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或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登记。
4、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51号摩天石3#28F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四、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51号摩天石3#28F
电话:0351一5270116 传真:0351一5270118
邮编:030027
联系人:王月娣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40
2、投票简称:跨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1、委托人或委托单位,请在委托书中对应的表决意见栏目:在累积投票中表明投票数量;如委托人或委托单位委托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必须在委托书中注明“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2、同一议案表决意见重复无效。 附件三
回 执
截至2024年7月2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24-034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一、回购股份方案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本次回购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完成,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4、回购的资金总额、价格: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2,5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元/股(含),本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5、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股价价格上限人民币1.60元/股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按下限不低于15,625,000股计算,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总数1.00%;按上限不超过31,250,000股计算,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总数2.01%。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数量为准。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依法予以实施。
二、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方案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则存在未出售部分股份予以注销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回购指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情形回购股份的,应当在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或者收到该情形回购股份提议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方案。
截至2024年7月10日收市,公司股票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从2024年6月13日开始至2024年7月10日)收盘价跌幅累计已超过20%。计算过程如下:
2024年6月13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72元,截至2024年7月10日收市时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28元,公司股票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从2024年6月13 日开始至2024年7月10日)收盘价跌幅累计为25.58%,已超过20%。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规定的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股票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从2024年6月13日开始至2024年7月10日)收盘价跌幅累计为25.58%,超过2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一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的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股利或现金股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2,5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本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股价价格上限人民币1.60元/股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按下限不低于15,625,000股计算,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总数1.00%;按上限不超过31,250,000股计算,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总数2.01%。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依法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若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若回购股份全部出售完毕,则公司总股本不发生变化;若回购股份未能实施完成,导致全部被注销,则以此测算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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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382,653.5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3,074.06万元,流动资产204,616.33万元。若回购数量上限全部实施完毕,本次回购上限金额为5,000万元,按公司2024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测算,本次回购资金分别占上述指标的1.31%、3.76%、2.44%。根据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全体董事承诺: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在本次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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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新先生的减持行为系因个人债务纠纷引起的被动减持,非杨建新先生本人操作,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存在减持公司股票情形外,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截至本方案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法》《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回购股份后的出售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则存在未出售部分股份予以注销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24-033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10日以书面送达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宫健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有助于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合理、公允。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24-032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月10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12日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李勇先生、郑挺颖先生、贾润苹女士、杨波女士、苏长玲女士。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