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悦科技、荣科科技、荣联科技、步步高索赔征集中

http://ddx.gubit.cn  2023-10-16 23:01  荣联科技(002642)公司分析

2023年10月11日,永悦科技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衡财保团队·炜衡律师事务所的邓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除了永悦科技以外,最近还有荣科科技荣联科技步步高广西能源思创医惠等股票可索赔,其线索征集正进行当中,相应受损股民可予以关注。

补充协议未及时披露 永悦科技曾收到警示函

2023年9月18日,永悦科技(603879)收到证监会江苏监督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翔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江苏证监局发现永悦科技存在以下问题:

2023年8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合同》,约定向其销售5000台无人机,合同总金额为3亿元。同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了上述《销售合同》的生效条件。上述《补充协议》,公司既未在2023年8月28日披露《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的同时予以披露,也未在2023年9月5日披露《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时予以披露。公司上述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陈翔未能勤勉履行职责确保公司依法披露相关信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3年9月17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3年9月1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荣科科技信披违规被处罚 投资者索赔案将于本月开庭

2023年4月28日,荣科科技(300290)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投资者诉荣科科技索赔案件将于今年10月17日开庭。

2021年6月21日荣科科技与中汇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传媒)、国科实业签订《保证合同》,约定荣科科技为国科实业对中汇传媒的1,062.97万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1年7月21日荣科科技与崔万田、中汇传媒签订《协议书》,约定荣科科技为崔万田对中汇传媒1,520万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1年10月19日,荣科科技与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建支行(以下简称盘锦银行兴建支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荣科科技为盘锦捷能实业有限公司对盘锦银行兴建支行2.3亿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金额占荣科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84%。根据《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信披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六十二条第三项,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7.1.14第一款、第二款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第一项、第六项及第7.2.13条第一款的规定,荣科科技应当在发生上述担保后及时披露,其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张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1年6月21日至2022年4月28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未披露关联交易 荣联科技收到警示函

2023年1月31日,荣联科技(002642)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就在同日,荣联科技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荣联科技于2019年7月4日、8月1日、8月26日和2021年12月22日以预付款等名义向供应商北京顺联科技有限公司合计转账2,956万元:于2019年11月12日和2021年12月22日以预付款等名义向供应商北京云栖科技有限公司合计转账1,542万元;上述款项后续均转入大股东王东辉控制的北京极至科技有限公司账户。上述事项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相关资金往来构成关联交易,但荣联科技未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2019年度报告等公告未包含上述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北京监管局还表示,荣联科技还存在董事会决议程序不规范、三会记录不规范、信息系统建设不符合内部控制要求、内幕信息登记表记录不准确、内部审计部门未充分履职等问题。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庞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9年7月4日至2023年1月2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1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信披不及时且存在偏差 步步高索赔进行中

2022年4月23日,步步高(002251)发布《2021年业绩预告及致歉公告》。原预计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未在业绩预告披露范围内,因此步步高未在2022年1月底之前披露2021年业绩预告。随着审计工作的深入,因对公司部分业务活动的会计判断和原预计存在部分偏差,在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确认后,步步高预计2021年度出现亏损。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业绩预告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7,000万元-21,0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52.17%-287.9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41,000万元-4,50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81.76%-628.77%。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郑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4月22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4月2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具体索赔流程

1、联系微信(tz315-wh),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对账期间请选择:含此两个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3、联系维权微信(微信号:tz315-wh),将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微信或tz315@weihenglaw.com。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维权平台联系方式:

维权热线:020-81657697(工作时间:9:00-18:00)

邮箱地址:tz315@weihe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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