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慈制药要约收购事项获独立董事认可
证券日报网讯 (记者 楚丽君)10月9日晚间,佛慈制药发布公告显示,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要约收购系收购人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除兰州佛慈医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所有持有上市流通普通股的股东发出的全面要约。
本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195,943,324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8.37%,要约收购价格为9.55元/股。要约收购期限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9月22日起至2023年10月23日止。收购人以现金方式支付收购价款。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要约收购条件及收购人履行的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同意董事会向股东提出的建议,即视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和本次要约收购期间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波动情况最终决定是否接受要约收购条件。
(编辑 何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