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报存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股权投资重大损失、未按期披露2022年报,ST摩登及时任董事长等拟遭广东证监局合计罚款1120万元
ST摩登2月26日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4]3号)。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8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代财务总监林毅超给予警告,并处以26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魏勇给予警告,并处以13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翁文芳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独立董事陈凯敏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经查明,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股权投资重大损失、未按期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规定,构成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