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威领股份控股股东收警示函
中新经纬12月27日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威领股份”)2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收到湖南证监局警示函。
湖南证监局表示,经查,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持威领股份的公司股份于2022年11月4日-2024年8月14日期间发生权益变动,持股比例由23.93%下降至17.54%,达到5%以上。
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威领股份控股股东,在所持股份变动比例累计超过5%时未按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并停止买卖公司股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依据相关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威领股份表示,上述行政监管措施是针对公司控股股东作出,公司将敦促相关股东进一步提升规范意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勤勉尽责,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资料显示,威领股份成立于1994年,于2012在深交所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锂矿选矿、基础性锂电原料锂盐加工及冶炼业务,公司主要产品主要为锂云母、碳酸锂。
业绩方面,威领股份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4.62亿元,同比下降55.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亿元,同比下降52.15%。谈及营收下降原因,威领股份称为报告期内锂化合物及衍生品收入减少所致。(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