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8-22 04:58  康达新材(002669)公司分析

  证券代码:002669证券简称:康达新材公告编号:2023-08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董事选举事项

  1、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及增选董事的相关议案,并经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经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二)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1、2023年3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4,691,400股已于2023年2月28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总股本的1.5361%。

  2、2023年3月31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召开了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设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议案,会议选举王建祥、孙昌岭、沈一涛为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其中王建祥为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

  3、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业绩情况,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设定的公司层面2022年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可100%解除限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设定的公司层面2022年业绩考核指标已部分达成,可解除限售比例为88.08%。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三)子公司重大事项

  1、2023年3月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康达锦瑞科技有限公司以总价4,073,004.80元竞得地块编号为GX2022-26(061)(BZD)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出让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园城市建设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2023年3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康达晟璟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赛英科技100%股权转让项目。

  2023年3月21日,公司收到西南联交所出具的《关于成交相关事项的告知函》,在公告期内征集到康达晟璟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确定了合格意向受让方资格,符合公告约定的成交条件。

  2023年3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签署附生效条件协议的议案》,并经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该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3、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2023年5月,康达新材料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中科合生生物工程科技(珠海横琴)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康达新材料(天津)以自有资金1,500万元向中科合生生物工程科技(珠海横琴)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成都必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截至目前,该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公司盖章: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建祥

  日期: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69证券简称:康达新材公告编号:2023-088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89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认购邀请对象的报价情况以及《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所规定的程序和规则,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A股)30,797,101.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27.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999,987.60元。

  截至2016年11月2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将扣减承销费用和保荐费(总计19,000,000.00元)后的资金总额人民币830,999,987.60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经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3,561,5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7,438,487.60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320ZA0023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累计投入金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项目金额为人民币78,945.96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①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2023年半年度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人民币749.02万元。

  ②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累计投入金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金额为人民币79,694.98万元。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910,052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3.2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87.9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749,999.8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691,249,988.10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210Z016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累计投入金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金额为人民币35,000.60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①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2023年半年度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人民币7,273.15万元。

  ②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27,457.89万元,其中4,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12,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剩余11,457.89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3)累计投入金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金额为人民币42,273.7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该《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

  (1)2016年12月,本公司与开户银行、瑞银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康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新能源”)与开户银行、瑞银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其他项目的议案》,2019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康达新能源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以下简称“交行自贸区分行”)和江苏银行上海黄浦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黄浦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账户资金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同时公司、康达新能源与保荐代表人瑞银证券及交行自贸区分行、江苏银行黄浦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

  2022年8月,本公司与开户银行、中邮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和福建康达鑫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与开户银行、中邮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变更项目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对照表。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丁基材料项目系公司在2016年基于当时的市场情况和发展前景确定的,而受国民经济发展周期和国家相关政策影响,其市场前景不及预期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资金整体使用效率,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于2019年已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合计18,558.08万元投资高性能环氧结构胶粘剂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详见附表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半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对照表

  附表3: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表1:

  ■

  附表2: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附表3:

  ■

  证券代码:002669证券简称:康达新材公告编号:2023-089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预计。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对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金额进行了调整。

  以上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2023年6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关于调整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现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与发展的需求,公司拟对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再次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2、调整的情况

  单位:万元

  ■

  除上述调整之外,原预计事项及金额未做其他调整。

  3、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建祥、宋兆庆、刘丙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得到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出具了同意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公司与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控发展集团”)及其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上一年度与该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上一年度与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相关说明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5、近十二个月内与唐控发展集团及其子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唐山控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建祥;

  (3)注册资本:人民币919,568万元;

  (4)成立日期:2010年7月2日;

  (5)住所:唐山市路北区金融中心1号楼2001、2002、2003;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整治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唐控发展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126,113.31万元,净资产为1,645,688.67万元;2023年1-3月,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7,367.96万元,净利润为9,449.3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关联关系

  唐控发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之母公司,唐控发展集团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双方所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天津易远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天津易远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陈宇;

  (3)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09年2月27日;

  (5)住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18号北2-204工业孵化-5-550;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销售;门窗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辅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易远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3,443.83万元,净资产为2,945.47万元;2023年1-3月,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196.18万元,净利润为-77.7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关联关系

  易远通为唐控发展集团之控股孙公司,易远通为公司关联方,双方所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交易往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签订书面协议确定交易关系,交易价格按照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经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合理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规律,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对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其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交易价格没有明显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进行了合理调整,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原则,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上述调整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69证券简称:康达新材公告编号:2023-085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3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9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其中8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13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建祥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87)。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88)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相符。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调整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出具了同意意见。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建祥、宋兆庆、刘丙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选举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方面的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调整委员会职责,负责公司战略发展、重大决策和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

  同意选举委员会委员:王建祥先生、姚其胜先生、刘丙江先生、杨军先生、范宏先生、江朝抒先生,其中董事长王建祥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了《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8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22年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2022年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议于2023年9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69证券简称:康达新材公告编号:2023-086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3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9日下午13: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2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占成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8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88)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并且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了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使用期限为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69证券简称:康达新材公告编号:2023-090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鉴于上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届满,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684号《关于核准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910,05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23元。截至2022年7月27日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52,910,05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87.9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749,999.8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249,988.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27日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10Z0016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7,457.89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部分闲置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的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投资收益仍可能受宏观经济、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八)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九)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性,满足保本要求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了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使用期限为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三)保荐机构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康达新材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康达新材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69证券简称:康达新材公告编号:2023-091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19日召开,董事会决议于2023年9月8日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公司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31日

  8、出席本次会议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2)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3、以上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4、以上提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9月7日9: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3年9月7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登记地点为准)。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

  邮编:201204

  联系电话:021-50779159

  指定传真:021-50770183

  联系人:沈一涛、高梦影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准时参会;

  3、会议咨询: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

  联系电话:021-50779159;

  联系人:沈一涛、高梦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9

  2、投票简称:“康达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己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__作为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持股数: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姓名: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填写票数或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669证券简称:康达新材公告编号:2023-092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的资产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融资、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2023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2,185,769.87元,转回56,369,252.99元。另外,公司对部分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长期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核销资产共计466,388.43元;存货跌价准备转销1,582,718.78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

  本次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说明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1、应收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本年半年度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8,385,860.65元,应收票据转回坏账准备5,599,014.38元,其他应收款转回坏账准备726,000.00元,信用减值损失2,060,846.27元。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851,468.67元,转回9,046,690.85元,资产减值损失转回4,195,222.18元。

  (二)资产核销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合计466,388.43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的坏账主要形成原因是由于该应收账款账龄过长,经多种渠道催收或诉讼后确实无法回收,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合计1,582,718.78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及公司的影响

  (一)合理性说明

  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6月30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半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半年度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2,185,769.87元,转回56,369,252.99元,核销资产减值准备466,388.43元,存货跌价准备转销1,582,718.78元,上述事项将增加公司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4,375.91元。

  本次核销及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和一致性原则,主要对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