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非融资担保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合伙人信息和实际控制人情况:李凤娟持股99%,葛旭旺持股1%,实际控制人为葛旭旺。
3、受让方三:
(1)企业名称:张家港市观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2MAD6YJYY8H;
(3)成立日期:2023年12月8日;
(4)主要经营场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东海路东侧(江苏诺米亚涂料有限公司内)2幢三楼305室;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执行事务合伙人:丁春龙;
(7)出资额:1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非融资担保服务;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合伙人信息和实际控制人情况:李静娟持股50%,丁春龙持股50%,实际控制人为丁春龙。
上述各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五、放弃权利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系协议双方协商确定。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系安徽载盛其他股东股权结构的内部调整,不涉及新增股本或改变公司持有安徽载盛股权的比例。公司放弃安徽载盛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会改变公司在参股公司中原有的权益,不影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126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3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18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其中13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13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建祥主持,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提高公司质量,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现更名为“《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按照独立董事最新规定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按照独立董事最新规定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7)。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按照独立董事最新规定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拟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现更名为“《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条款按照独立董事最新规定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拟制定《累积投票制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累积投票制制度(2023年12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条款按照独立董事最新规定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8)。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