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收入确认不规范等“三宗罪”,国盛金控收罚单
界面新闻记者 | 刘晨光
5月22日,国盛金控收到监管罚单。
该公司公告称,收到监管下发的《关于对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3号)、《关于对李娥、吴艳艳、刘公银、刘详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 14号)。
经查,国盛金控存在以下问题。第一,业务收入确认不规范。国盛金控子公司国盛证券2020年至2022年期间保荐业务收入未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进行计量,导致公司收入确认出现差错,上述期间差错金额分别为413.67万元、212.53万元、87.93万元,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第五条规定。
第二,商誉减值测试信息披露不充分。国盛金控2022年年度报告未充分披露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流动性折扣率等关键参数变更及其确定依据等,不符合《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第一条第(四)项规定。
第三,国盛金控治理不规范。国盛金控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第五次会议提名程序执行不到位,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不完善,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三十八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五条、第七条规定。
江西证监局指出,上述问题导致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证券法》相关条款,江西证监局决定对国盛金控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外,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娥、财务总监吴艳艳,现任董事会秘书刘公银、财务总监刘详扬对上述相关问题负有责任,违反了相关规定,同样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2年7月,江西交投牵头收购了国盛金控股份并取得了控股权,目前国盛金控是江西省属国资控股的上市企业。一季报显示,2024年第一季度国盛金控营收约4.24亿元,同比增加3.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301万元,同比减少49.07%。
此外,国盛金控吸收国盛证券的事项并无新的进展。
1月30日,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国盛金控决定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国盛证券。本次吸收合并生效后,国盛证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注销,国盛金控将更名为“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国盛证券的分公司(子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后拟变更为国盛金控的分公司(子公司)。
5月5日,国盛金控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指出,鉴于国盛证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国盛证券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此次吸收合并事项已完成公司内部相应的审批程序,还需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能否取得相关批准、何时取得相关批准以及最终实施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