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400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或信函方式以2024年5月16日17 时前送达公司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35- 6371119 传真:0535- 6371119
联系人:刘晓杰 李季
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75
2、投票简称为:东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时,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每项提案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权无效,按弃权处理;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同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24年 月 日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3:
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至2024年5月13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本人)持有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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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4月26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柳青林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刘晓杰先生列席,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相关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该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根据双方可能发生业务进行的评估和测算,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与新旭生技前期委托的CRO公司达成了良好合作,后续临床服务由公司与CRO 公司间直接结算,导致关联交易发生额与预期差异较大,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程序合法。经过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3号)等有关规定,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2018年)
1、实际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由守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58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8,244万元。公司向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715,68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7,999,989.6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21,658,771.7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341,217.8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运[2018]验字第9006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2018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7,999,989.60元,扣除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使用221,377,508.49元,销户补充流动资金326,577.01元,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3,711,668.3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7,572.42 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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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9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918,700股新股。公司本次共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381,379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3.43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8,236,208.8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763,794.58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16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22]验字第90050号”《增资验资报告》。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0,000,003.43元,扣除发行费用8,236,208.85元,扣除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使用241,763,794.58元,加上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418,829.33元,销户补充流动资金418,829.3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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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存放情况(2018年)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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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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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8年10月17日,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8年12月18日,公司、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2年9月30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以上签署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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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根据2019年6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6月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根据2020年6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2021年1月28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6月2日,公司已将剩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已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税费”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利息326,577.0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0年9月11日完成销户。
※4、公司已将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利息418,829.33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7月19日完成销户。
※5、公司已将用于“核药房建设项目”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利息7,544.1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4年1月30日完成销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资金投入和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根据该议案,核药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由16,244万元调整为19,300万元,取消购置厂房办公楼项目实施,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项目由4,000万元调整为2,500万元。2018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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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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