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79证券简称:福建金森公告编号:JS-2024-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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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货币资金金额99,783,925.14元,相比上年年末减少60.94%,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以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不断提升公司盈利水平为目的,积极减少融资规模、提前偿还银行借款及调整贷款利率所致。同时,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力度不及上年,公司将继续强化回款力度。
应收账款金额159,213,941.13元,相比上年年末增加54.77%,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力度不及上年,公司将强化回款力度。同时,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应收账款相应增加。
预付账款金额7,949,918.72元,相比上年年末增加93.05%,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预借生产工资、预付肥料款等款项。
预收账款金额0.00元,相比上年年末减少100%,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无预收租金需确认。
合同负债金额7,246,832.74元,相比上年年末增加314.68%,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预收部分货款。
应付职工薪酬金额3,917,272.71元,相比上年年末减少65.55%,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支付上年年末计提的年终奖。
应交税费金额676,751.09元,相比上年年末减少56.43%,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缴交上年末计提的各项税费。
其他流动负债金额271,525.28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895.63%,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待转销项税比上年年末增加。
年初至报告期合并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95,693,673.49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31.50%,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主营营业收入增加。
营业成本金额41,071,745.89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34.13%,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主营营业收入增加,与其相关的营业成本增加。
研发费用金额781,638.28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设立研发项目所涉及费用列示研发费用。
其他收益金额1,369,377.00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84.00%,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比上年同期减少。
投资收益金额317,576.75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46.02%,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联营企业业绩比上年同期减少。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金额-11,714,058.13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6,001.80%,主要原因:报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力度不及上年同期,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尚未收回,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比上年同期增加,公司将强化回款力度。
营业外收入金额1,041,630.11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3,383.44%,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收到补偿款比上年同期增加。
营业外支出金额484,219.1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1.31%,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的非经营性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
年初至报告期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32,758,677.54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65.31%,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力度不及上年同期,公司将强化回款力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651,715.47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57.02%,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力度不及上年同期,公司将强化回款力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金额36,035,534.55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61.03%,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预借生产工资、预付肥料款比上年同期减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96,971,945.74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34.61%,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预借生产工资、预付肥料款比上年同期减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金额796,928.00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55.95%,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购买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1,196,928.00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45.82%,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购买固定资产支付的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金额110,000,000.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8.76%,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取得银行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金额110,000,000.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8.76%,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取得银行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金额163,315,000.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6.00%,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偿还到期银行借款比上年同期减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213,178,825.1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9.58%,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偿还到期银行借款比上年同期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金额-103,178,825.12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162.53%,主要原因:报报告期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比上年同期减少。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金额-155,665,903.39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228.95%,主要原因:以上原因共同影响。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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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7月5日披露了《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公告编号(JS-2024-037)。因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部分公司信息、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信息、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等信息披露不准确,未披露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等项目发生额大幅变动原因等问题。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林煜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本次收到警示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做好经营管理和规范治理的各项工作。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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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应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艳萍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师红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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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应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艳萍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师红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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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79证券简称:福建金森公告编号:JS-2024-044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10月30日上午9点30分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50号金森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3人,为汤金木先生、韩立军先生、李良机先生。全体监事、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应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举手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备查材料
1.《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79证券简称:福建金森公告编号:JS-2024-045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以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10月30日上午10点30分以现场会议方式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50号金森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潘隆应先生主持。公司监事潘隆应、冯芝清、郑智伟、张燕、周梦婷均出席了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举手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