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达科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4.36亿元协议转让5.82%公司股份
奋达科技3月1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肖奋及其一致行动人肖勇、肖晓于2月29日与杨明焕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1.0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2%),以4.15元/股的价格(转让价款合计4.36亿元),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杨明焕。同时,杨明焕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交易获得的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