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富润、恒宝股份、凯撒文化、远大智能索赔征集中
2024年4月24日,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4〕8号)。
对此,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踩雷”投资者不诉无赔,最近有ST富润、恒宝股份、凯撒文化、远大智能、延华智能、如意集团、首航高科、广电网络等上市企业的股票索赔正处线索征集当中,相应投资受损的股民朋友可予以关注,应积极拿起法律武器挽回损失。
多项定期报告虚假记载,ST富润将被处罚
经查明,浙江富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富润;证券代码:600070)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20年1月至2022年上半年,浙江富润全资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一指尚)虚构广告代理流程,以二级广告代理商的名义,向侠客行(上海)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侠客行)或其安排的微岚星空(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流量后,销售给双方商定的上海蓝韵广告有限公司、西藏蓝韵广告有限公司、拉萨美娱传媒有限公司等公司,形成没有商业实质的空转代理业务。公司通过前述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导致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和2022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023年4月28日,浙江富润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和2022年半年报等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调整。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1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7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恒宝股份多年年报虚假记载被处罚 股民可索赔
2023年12月14日,恒宝股份有限公司(002104)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47号)。恒宝股份在未充分评估和审慎了解专网通信业务实质的情况下,即将该业务按照销售和采购合同发生金额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构成虚增营业收入,导致恒宝股份披露的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6,066.97万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1.74%。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74,281.73万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43.95%。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39,939.50万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6.01%。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5,959.03万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5.66%。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张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8年4月27日至2022年9月1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9月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凯撒文化被立案,受损股民可咨询索赔
2024年4月30日,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002425)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4005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凯撒文化2024年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49亿元,同比上升74.28%;归母净利润602.48万元,同比上升126.49%;扣非净利润488.8万元,同比上升120.25%;负债率12.33%,投资收益1.24万元,财务费用115.85万元,毛利率26.88%。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庞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4年5月5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5月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远大智能被立案调查
2024年4月30日,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689)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22024001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远大智能2024年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94亿元,同比上升5.39%;归母净利润-4201.16万元,同比下降86.6%;扣非净利润-4414.75万元,同比下降69.97%;负债率39.48%,投资收益101.01万元,财务费用-117.61万元,毛利率22.35%。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郑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4年4月30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5月6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贵州百灵涉嫌财务造假,律师提示受损股民可索赔
2024年4月30日,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示2024年4月29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表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的吴律师表示,初步判断在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2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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