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97证券简称:红旗连锁公告编号:2023-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V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v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V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V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V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V适用□不适用
2023年1-3季度累计营业收入增长0.89%,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4.07亿元,同比上升13.99%;相关财务指标变动幅度超过30%的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增长42.81%,主要是本报告期新购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2、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下降57.80%,主要是上年末根据政策缓缴的社保费本期缴纳所致。
3、投资收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长61.36%,主要是投资新网银行及甘肃红旗取得的收益本期增长所致。
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10.17%,主要是本期支付2022年分红款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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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V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V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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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曹世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慧君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慧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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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曹世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慧君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慧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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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v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v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97证券简称:红旗连锁公告编号:2023-038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3日以邮件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吴乐峰先生、黄明月女士、独立董事汤继强先生、曹麒麟先生、廖中新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曹世如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97证券简称:红旗连锁公告编号:2023-037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下午13:00时以现场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3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曹曾俊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世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人员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