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公开谴责+5年不担任董监高!ST美盛实控人违规占资被处分
中新经纬9月22日电 公开谴责+5年不担任董监高!ST美盛实控人违规占资挨处分。
深交所22日公告指出,经查明,ST美盛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1年,控股股东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美盛控股”)通过间接划转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20.74亿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2.75%。截至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资金占用余额为6.21亿元,占公司2020年末净资产的27.91%。
二是违规对外提供担保。2020年1月及2020年12月,子公司同道大叔(厦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1.62亿元定期存款、1.78亿元定期存款分别被质押用于为美盛控股债务提供担保,但公司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构成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累计金额3.40亿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28%。
三是未及时披露股份受限情形。2019年4月19日至2021年8月9日,美盛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赵小强、新昌县宏盛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宏盛投资”)多次存在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形。截至2021年8月9日,美盛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99.91%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58.68%。2021年8月28日,ST美盛才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股份冻结事项。
四是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规减持。2021年12月7日,美盛控股,ST美盛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赵小强因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被本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美盛控股及赵小强在被本所公开谴责后三个月内,通过司法拍卖及被动平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6%。
深交所提到,ST美盛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赵小强未能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滥用其对公司的控制地位,长期、多次占用公司巨额资金,2018年以来累计占用公司资金43.16亿元,被深交所给予公开谴责后仍未积极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违反其诚信义务,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有关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小强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三、对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朱燕儀、总经理袁贤苗、财务总监石军龙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四、对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石丹锋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五、对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原持股5%以上股东新昌县宏盛投资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六、对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小强给予公开认定五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6月13日,ST美盛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小强于2022年6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2012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赵小强立案。
ST美盛《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赵小强2002年创办新昌美盛饰品有限公司,任总经理,现已更名为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即:ST美盛);2006年8月创办新昌美源工艺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7年10月创办浙江莱盛实业有限公司,任董事长,现已更名为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上市,任上市公司董事长。2019年,不再担任上市公司职务。ST美盛《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赵小强2019年从ST美盛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66.8万元。
因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ST美盛股票自2022年6月6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美盛文化”变为“ST美盛”,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
9月9日,ST美盛披露进展情况称,公司持续督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采取有效措施归还全部占用的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已累计归还4.82亿元,尚有余额1.51亿元。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归还剩余占款。
美盛文化官网显示,ST美盛是一家生态型文化企业,主要涉足IP衍生品设计研发生产、动漫、宣发、游戏、影视等领域。8月26日,ST美盛披露《2022年半年报》,实现营业收入8.40亿元,同比增长63.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42.11万元,同比增长131.21%。
Wind数据显示,2022年以来,ST美盛股价震荡下行,截至22日收盘跌0.94%报3.15元,年内累计跌幅51.01%。(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