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识别出关联方并对相关交易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ST浩源及董事长等被新疆证监局采取监管措施
ST浩源7月20日公告,公司7月19日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关于对杜刚、沈学锋、张园园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新疆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决定对ST浩源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杜刚,公司副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沈学锋,公司财务总监张园园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公司于2022年5月至9月期间与关联方新疆盛威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及新疆振泽文化创意服务中心发生的采购安全评估、培训等相关服务的9笔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合计568.5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91%。公司未及时识别出上述关联方并对相关交易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违反了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