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股网  2023-12-14 01:36  思美传媒(002712)个股分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3年12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等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2月22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虎玉路4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及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3年12月28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虎玉路4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虎玉路41号 邮政编码:310008。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 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2712 ]。

  2.投票简称:“思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虎玉路4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0008

  联系人:石楚楚

  电话:0571-86588028

  传真:0571-86588028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委托人)现为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美传媒”)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出席思美传媒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投票说明:

  1.在“表决意见”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进行表决。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3-091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周三)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13日以专人、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任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豁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期限。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92)。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