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零容忍! 思美传媒“蹭热度”火速收预罚单受损股民有望索赔

查股网  2024-01-09 17:59  思美传媒(002712)个股分析

记者 余以墨

1月8日晚间,思美传媒发布《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因思美传媒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局拟对其作出处罚。对此,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告诉《投资快报》记者,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目前已有投资者委托其向杭州中院提交了立案材料。

涉嫌信披违法 火速收预罚单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证监会查明,思美传媒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23年11月27日12时50分,思美传媒对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关于“公司作为抖音的长期合作伙伴,是否有相关业务与抖音超市合作”的提问,回复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公司股价在下午开盘后快速由跌拉升至涨停,并保持到收盘。当日收盘后,思美传媒在互动易平台答复投资者相关提问称“公司所称代运营抖音超市,是指公司代运营了抖音官方超市的官方直播间之一”。抖音电商官方微博于2023年11月27日、28日就“思美传媒代运营抖音超市”发布辟谣信息。思美传媒于2023年11月27日12:50的回复所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与实际情况不符。

值得一提的是,思美传媒在2023年11月30日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披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紧接着在2024年1月8日晚间,证监会就对其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从立案到下发预罚单不足两个月。

揭露后市场反响强烈 股民遭遇“一字”跌停

此前,抖音电商官方微博辟谣信息发布后,市场反应强烈。思美传媒11月28日、29日股价“一字”跌停,此后两个交易日,公司交易量明显放大。不少投资者短期内损失惨重。

据了解,此前,谢良律师团队已受一名投资者委托向杭州中院提交了立案材料,杭州中院也已回电称因该案件是新起诉的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法院正在研究。该投资者在11月27日以每股8.26元的价格买入思美传媒29.64万股,买入金额约244.82万元,并于11月29日后陆续卖出。按法律标准计算,其短期损失约46.6万元。“很多思美传媒投资者短期亏损很大,有投资者咨询时称其单个亏损或有700万。目前还有不少思美传媒的投资者正在准备索赔资料,待委托资料齐备后,我们将尽快帮他们向法院申请立案。”谢良律师称。

初步索赔条件及所需资料

谢良律师指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法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投资者有权提起诉讼。经分析,2023年11月27日下午买入且在2023年11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思美传媒(002712)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有望索赔一定程度的投资差额等损失(索赔条件或是否胜诉最终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若投资者符合上述情形,可通过“索赔通”公众号登记损失情况,经核算损失符合条件者可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另需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的是,投资者若符合条件,还可提供以下初步索赔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账户信息表或确认单;3、股票对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