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贵银业:控股股东承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金贵银业12月25日公告,公司持股9.5%控股股东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承诺自《关于合作重整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到期后六个月内(即2023年12月10日至2024年6月9日)不减持金贵银业股份。
金贵银业12月25日公告,公司持股9.5%控股股东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承诺自《关于合作重整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到期后六个月内(即2023年12月10日至2024年6月9日)不减持金贵银业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