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进行业绩预告 小崧股份及其高管收到监管函
转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7月4日,从深交所获悉,因未按规定在2023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小崧股份”)及公司时任董事长彭国宇、时任总经理卢保山、时任财务总监温琳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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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从深交所获悉,因未按规定在2023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小崧股份”)及公司时任董事长彭国宇、时任总经理卢保山、时任财务总监温琳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