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
(二)合并利润表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合计持股16,731,05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7%,根据有关规定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海洋王A股普通股股票,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693.45万股,参与对象不超过1,000人。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1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成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立裕会计机构负责人:廖礼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成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立裕会计机构负责人:廖礼来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24股票简称:海洋王公告编号:2024-07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在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聚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6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由李彩芬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对外报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785.96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存款利息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相关人员办理上述变更登记相关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24股票简称:海洋王公告编号:2024-072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在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聚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6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分别是卢志丹、曾春莲、李英伟。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志丹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24股票简称:海洋王公告编号:2024-073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0月24日,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785.96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存款利息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尽快办理销户手续。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详情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5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88元。截至2014年10月29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4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5,958,431.50元,募集资金净额398,041,568.50元。
截止2014年10月2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审亚太验字[2014]01116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785.96万元,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募集资金使用、节余及投资项目结项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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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3.06万元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0.12万元前期已转入公司基本户。
注2:2024年9月30日,节余募集资金1,785.96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存款利息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募投项目结项的原因
1、“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公司已于2019年6月21日注销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账号为75591702711030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实际节余募集资金130,572.72元转入基本户。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投入使用,公司已于2022年7月29日注销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账号为75591702711011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实际节余募集资金1,248.28元转入基本户。
3、“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结项原因
“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在营销中心集中区域所在地济南、沈阳、乌鲁木齐,公司成功购置了营销中心基地,并完成了相应的装修工作,现已投入使用。其他区域的营销中心已采用租赁办公场所方式,持续投入使用募集资金。截止至2024年9月30日,“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0,317.88万元,项目投资进度111.44%,已满足结项的条件,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
4、“智能照明新产品研发及配套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原因
在“智能照明新产品研发及配套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已投入募集资金131.87万元。此外,母公司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在该项目投入超过2,000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推出多款智能照明新产品并成功投放市场进行销售,配套的SMT生产线也已建成并投入使用,项目已满足结项的条件,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公司决定将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785.96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存款利息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及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加强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降低项目开支。
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上述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9月30日,节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785.96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存款利息等),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适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相关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发挥公司优势资源,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上述行为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24股票简称:海洋王公告编号:2024-074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电池制造”,增加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变更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及内容保持不变,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上述事项的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24股票简称:海洋王公告编号:2024-075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1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聚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提案2.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8:30~11:30,14:00~16: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聚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4年11月13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
4、通信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聚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107
联系人:陈艳
联系电话:0755-23242666转6513
联系传真:0755-2640671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艳
联系电话:0755-23242666转6513
联系传真:0755-26406711
联系邮箱:ok@haiyangwang.com
联系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聚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107
备查文件: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网络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362724,投票简称:“海洋投票”。
2、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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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书对上述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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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11月13日16:3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24证券简称:海洋王公告编号:2024-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