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10-20 04:59  龙大美食(002726)公司分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中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范围进行了修订,明确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可以提前执行。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解释,并根据解释要求对2023年1月1日因适用该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财务报表列报数据进行重述。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上年年末减少5,834,920.50元,减少率87.68%,主要原因为本期应收票据到期收款所致。

  报告期末,生产性生物资产较上年年末减少204,478,910.40元,减少率95.62%,主要原因为本期淘汰部分生产性生物资产及计提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所致。

  报告期末,库存股较上年年末增加136,233,471.12元,增加率365.78%,主要原因为本期回购股票所致。

  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较上年年末减少648,432,369.16元,减少率63.39%,主要原因为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所致。

  2、利润表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5,019,310.79元,增加率38.69%,主要原因为本期定期存款减少,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25,250,474.89元,减少率74.07%,主要原因为本期政府补助减少。

  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476,651.21元,减少率93.60%,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294,997,024.68元,减少率267.66%,主要原因为本期计提存货减值及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所致。

  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90,286,969.33元,减少率112.84%,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生产性生物资产所致。

  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4,136,280.79元,减少率45.89%,主要原因是本期捐赠支出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5,180,315.25元,减少率107.38%,主要原因是本期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424,032,624.95元,减少率159.14%,主要原因为本期经营性现金流量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73,892,661.57元,增加率162.31%,主要原因为本期定期存款到期收回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杨晓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凌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璐希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杨晓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凌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璐希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1)对本集团2023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

  (2)对母公司2023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26证券简称:龙大美食公告编号:2023-080

  债券代码:128119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中审众环已经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为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均无异议,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2年末合伙人人数为59人,注册会计师共31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0人。

  3.业务规模

  众华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4,763.8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4,075.2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7,476.38万元。

  众华上年度(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5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370.80万元。众华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龙大美食同行业客户共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和行政监管措施17次(涉及24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项目的合伙人为王颋麟先生,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起开始在众华执业,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项目的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杨学燕,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起开始在众华执业,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李明先生,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起开始在众华执业。最近3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颋麟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学燕最近3年未收(受)到行政监管措施,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2023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2022年度,中审众环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受聘期间,中审众环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董事会对中审众环提供的审计服务表示感谢。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中审众环已经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为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采用邀请投标方式选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从工作方案、人员技术力量、相关项目经验以及商务报价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考评,众华获得最高分中标。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的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众华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将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众华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26证券简称:龙大美食公告编号:2023-078

  债券代码:128119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4日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玮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79)。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26证券简称:龙大美食公告编号:2023-077

  债券代码:128119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晓初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79)。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26证券简称:龙大美食公告编号:2023-081

  债券代码:128119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

  根据公司总体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26证券简称:龙大美食公告编号:2023-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