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28证券简称:特一药业公告编号:2024-064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股份回购情况说明
1、公司股份回购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96元/股(含)。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购回公司股份12,718,08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4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03元/股,最低价为6.7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850,252.64元(不含相关交易费用)。
(三)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截止本报告期,公司围绕“打基础利长远”进行营销组织变革和品牌营销建设的发展规划,以健全完善营销组织和优化调整营销渠道为重点,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公司在原营销中心基础上,对业务和管理进行了细化和明确,重构了营销组织,组建自营、线上及第三终端等业务部门,以及品牌推广和市场管理等职能部门,营销中心已经开始有效运营。目前正持续进行人员招聘和岗位培训,新聘人员开始陆续到达相应岗位。在营销渠道上,全国头部KA连锁、线上业务及部分省区已过渡到自营为主。品牌推广上,公司逐步增加数字化营销以及新媒体广告投放,直接触达消费者,以提升品牌终端影响力。从本季度看,营销组织变革已经带来了积极的影响。公司及管理层有信心,随着变革的完成,现有的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将为公司的发展奠定基础。同时,营销组织变革导致公司在短期内可能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再加上品牌营销建设的投入,可能带来公司短期经营业绩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许丹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习良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壁坚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许丹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习良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壁坚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28股票简称:特一药业公告编号:2024-062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09:30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3日以邮件或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6名,实际参加6名。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许丹青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28股票简称:特一药业公告编号:2024-063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08: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3日以通讯或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名坚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了有关议案,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后,一致认为:《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