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来员工骑摩托就被开?律师解读:超越权限对劳动者设定义务
海报新闻记者 刘敬怡 上海报道
日前,网传一张好利来禁止员工在任何场合驾驶或搭乘摩托车的通知截图引热议。9月18日,好利来一位官方客服告诉海报新闻记者,公司为了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出行安全,不倡导摩托车出行,建议采用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所以发布这则通知。
网传通知截图
网传图片显示,9月14日好利来发布通知称,近日市场一名员工于休息期间驾驶摩托车在高速路上行驶发生意外不幸身故,好利来对此深表痛惜。公司表示,为了全体员工的安全着想,曾三令五申严禁员工在上下班途中、休息及休假期间危险驾驶或搭乘摩托车出行,以保障人身安全。
好利来表示,现公司再次强调和要求各城市自查,禁止所有员工在任何场合驾驶或搭乘摩托车。如各城市相关负责人发现有驾驶摩托车或已经购买摩托车的伙伴,请及时劝导并要求员工将摩托车做出处理。如有员工坚持拒绝处理,或发现有员工仍然私自驾驶或搭乘摩托车,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前述客服表示,公司目前没有员工因此被解除劳动合同。发布通知只是倡导大家公共出行,为了大家的安全。而针对网上有言论称这则通知不合法、后续公司是否修改的问题,该客服表示不清楚。
对于这一规定,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立红告诉海报新闻记者,在劳动关系内,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法定程序来制定规章制度,对用工和生产过程进行规范,但这些制度必须合法、合理,不能超出法律的界限。在劳动关系之外,用人单位不能干涉员工的自由,员工都是完全行为能力人,有权利也有能力自主选择上下班的交通方式,也可以自主安排工作之余的生活方式。
“好利来出台禁摩通知,这样的规章制度系超越权限对劳动者设定义务,如果据此开除员工,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李立红说。
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