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股网  2025-02-13 00:00  电光科技(002730)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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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定于2025年2月28日(星期五)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就本次股东大会之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召开的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经2025年2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2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2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2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2月2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五路180号办公楼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2月27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4:00一16: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者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1)通讯地址:浙江省乐清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路180号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证券投资部,邮政编码:325600。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涛

  联系电话:0577-61666333

  联系传真:0577-62666111

  联系邮箱:ir@dianguang.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公司股票不停牌。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730。

  2、投票简称:电光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 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综合授信业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本授信额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均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取得银行一定的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将“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智慧矿山系统及高端智能化装备项目(一期)”项目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6,802,200股。公司实际发行新股39,405,880股,募集资金总额374,749,918.8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639,062.1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9,110,856.65元。截至2022年1月4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第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

  截至2025年2月9日,公司“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529.56万元(含募集资金产生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截至2025年2月9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

  注2:智慧矿山系统及高端智能化装备项目(一期)的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比例为106.15%超过100%系募集资金所产生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投入所致

  (二)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情况

  1、拟调整情况概述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由上海变更为浙江省乐清市。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根据“智慧矿山系统及高端智能化装备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对资金需求及结合“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募集资金投入现状,为了使募集资金发挥效益最大化及项目的实际情况,优先满足智慧矿山系统及高端智能化装备项目(一期)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将“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智慧矿山系统及高端智能化装备项目(一期)”项目使用,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项目后续将根据项目情况使用自有资金继续投入。

  2、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原因

  为了加快投入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持项目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公司计划将“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智慧矿山系统及高端智能化装备项目(一期)”项目使用,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项目后续将使用自有资金继续投入。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该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76.00万元。

  公司将“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理财收益、利息收入2,529.56万元(最终以实际转划日为准),调整至“智慧矿山系统及高端智能化装备项目(一期)”项目使用,后续将使用自有资金继续投入“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项目。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为6.85%。

  (三)本次调整后募投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上表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含募集资金所产生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金额。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系基于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优化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本增效、节约资源等要求考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障碍。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先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审议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结合公司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减少“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募集资金投入,增加原募投项目“智慧矿山系统及高端智能化装备项目(一期)”的投资,有利于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长远战略,保护投资者权益。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结合公司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减少“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募集资金投入,增加原募投项目“智慧矿山系统及高端智能化装备项目(一期)”的投资,有利于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长远战略,保护投资者权益。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2月1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表决监事人数为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徐芳艳女士主持。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2月1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为9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议案》

  因公司“智慧矿山系统及高端智能化装备项目(一期)”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结合“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募集资金投入现状,将“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智慧矿山系统及高端智能化装备项目(一期)”项目使用,“智慧矿山研究及产业化中心”项目后续将使用自有资金继续投入。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备查文件

  1、《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