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证券代码:002736证券简称:国信证券公告编号:2024-01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指定媒体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8),定于2024年2月1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2024年1月1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合和)书面提交的《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云南合和提名李石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截至目前,云南合和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6.77%,符合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同意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信息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1日(周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2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1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1日9:15一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2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裙楼3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表决事项:
■
上述议案1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5为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6为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分别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和一名非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1月16日、1月20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4年1月26日9: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46;传真:0755-82133453
4、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或文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
境外股东提交的登记材料为外文文本的,需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5、会期预计半天;费用自理。
6、会务常设联系人:赫凤杰、陈慧莹
电话:0755-82130030/81982359传真:0755-82133453
电子邮箱:hefj@guosen.com.cn/chenhying@guosen.com.cn
7、参会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交与会务人员。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决议;
3、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36。
2、投票简称:国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2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2月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股东单位: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授权上述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委托权限为:
出席本次会议,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记录等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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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二〇二四年月日
填写说明:
1、委托人作出投票指示,应在各议案对应的“同意”、“反对”、“弃权”选项中选择一个打“√”。
2、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或作出的指示无效的,视为全权委托,代理人可酌情行使表决权。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736证券简称:国信证券编号:2024-00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书面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截至2024年1月19日,公司董事会秘书收到8名董事送达的通讯表决票。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以下事项:
提名李石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同意向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及会议材料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0日
李石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0年8月,经济学学士。李石山先生曾任红河卷烟厂会计、财务部综合科副科长、科长、财统总部会计部部长;红烟宾馆会计室主任;红河卷烟厂华南市场部副主任、副经理、华中市场部经理;红河集团营销中心副总经理;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销中心副总监、财务部副部长、多元化投资管理部部长;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副总经理、董事;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兼任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及监事会主席、红塔沈阳工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李石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外,未在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