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圣:公司及公司实控人还未完成重庆证监局整改要求
转自: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康曦)ST三圣6月25日晚披露了被重庆证监局责令改正的进展。因公司及公司实控人还未完成重庆证监局的整改要求,暂不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会继续督促公司实控人抓紧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尽快完成整改。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含利息)余额1.1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79%。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责令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6个月内完成整改,解决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
公告显示,公司海外子公司三圣药业于2019年6月26日与NIB银行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以其厂房和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为SSC向NIB银行借款4亿比尔(折合人民币约5183万元)提供担保,该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已构成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因上述事项导致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截至目前,SSC已提前结清贷款,NIB银行已解除对以三圣药业厂房和机器设备的抵押。公司将尽快聘请当地律所和国内律所对SSC还款的手续及资料进行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的,自规定期限(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11月10日)届满后次一个交易日(2024年11月11日)起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在停牌期限内完成整改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复牌;在停牌期限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前将被冠以“*ST”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