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圣进入预重整程序 将于11月1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转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ST三圣9月27日晚间公告,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法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公司已向法院完成预重整备案登记,公司债权人应于即日起一个月内(即2024年10月28日前)向公司、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申报债权。公司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11月1日上午9:30以网络方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该次会议。
据悉,经主要债权人推荐,公司拟聘任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业内人士认为,这标志着公司正式进入预重整程序。2023年6月26日,公司董事会决定,拟以不能按时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
据了解,受近年来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大环境发展影响,公司混凝土产能出现过剩,建材板块盈利能力明显下滑,经营情况逐步恶化,收入利润急剧下滑,诉讼风险增加、资产严重受限,偿债资金严重不足。但公司现有建材、医药两大业务板块,在相应的区域或行业领域仍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拥有良好的品牌价值和生产运营能力,且相关市场、人员、业务、资产均保持完整,各项主业仍保持运转。若能依法实现重整,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股东结构,改善资产负债表,出清历史包袱,则公司将能够有效化解债务危机,优化资产质量,合理控制财务成本,恢复持续盈利能力,最大程度保护债权人、股东、职工等相关各方的权益。
ST三圣提示,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现根据《预重整工作规范》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但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另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拟通过引入投资者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目前相关工作仍在努力推进中,已进入商议阶段。截至目前,实控人及其关联方暂未制定可执行的有效方案。(王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