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轻机、华闻集团被立案,恒宝股份、ST世龙受处罚律师:公司信披违规导致股民受损,证券法支持索赔

查股网  2024-11-09 07:25  ST世龙(002748)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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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晚间,京山轻机公告,公司于11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除了京山轻机以外,最近还有华闻集团恒宝股份ST世龙等上市公司也因信息披露违规被查或被处罚,踩雷而受损的投资者,可积极拿起法律武器挽回损失。

控股子公司虚增利润,京山轻机涉嫌信披违规

11月1日晚间京山轻机(000821)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虚增利润,导致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投资快报记者注意到,慧大成上述虚增利润事项主要是在2016年至2018年,而在京山轻机2018年获得慧大成控股权的过程中,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对慧大成2016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值得一提的是,在京山轻机2018年通过增资及股权受让方式获得慧大成控股权时,中勤万信对慧大成2016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记者注意到,中勤万信在资本市场多次被监管层处理。例如,中勤万信因未能识别三峡新材虚增利润,在后者2011年和2012年年度报告审计业务中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2019年被湖北证监局处罚;因在新开源2017~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关联方识别程序不充分、货币资金审计程序不充分等多个问题而被河南证监局下发监管函。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7年3月30日至2022年1月28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1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华闻集团被立案

2024年10月26日,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793)公告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华闻集团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营业总收入2.58亿元,同比下降41.06%,归母净利润-1.05亿元,同比上升17.98%。第三季度营业总收入8347.72万元,同比下降42.5%,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4425.32万元,同比上升23.61%。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张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4年10月25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10月2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恒宝股份被处罚

2023年12月14日,恒宝股份有限公司(002104)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据查,恒宝股份专网通信业务的核心是合同、单据和资金的流转,实质是以贸易业务为掩饰的资金融通业务,提供融资获取固定收益。该业务不具备商品购销业务的商业实质,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应当对该项业务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恒宝股份在未充分评估和审慎了解专网通信业务实质的情况下,即将该业务按照销售和采购合同发生金额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构成虚增营业收入,导致恒宝股份披露的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郑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8年4月27日至2022年9月2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9月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全资子公司开展虚假业务,ST世龙被处罚

2024年5月15日,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002748)收到江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2019年至2020年期间,世龙实业全资子公司世龙供应链通过与相关客户开展无实物流转、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其中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166,854,566.94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收入的9.02%,虚增营业成本161,122,864.90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成本的8.65%,导致虚增利润总额5,731,702.04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9.09%;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146,753,276.18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收入的9.34%,虚增营业成本134,969,145.23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成本的8.73%,导致虚增利润总额11,784,130.95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6.62%。上述情形导致世龙实业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0年4月21日至2023年5月2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5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具体索赔流程:

1、联系微信(tz315-wh),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对账期间请选择:含此两个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3、联系维权微信(微信号:tz315-wh),将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微信或tz315@weihenglaw.com。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维权平台联系方式:

维权热线:020-81657697(工作时间:9:00-18:00);

邮箱地址:tz315@weihenglaw.com

微信公众号:衡财保·炜衡金融315

微信:tz315-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