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50 证券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4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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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自1996年成立以来,一直从事现代中成药及高端化学仿制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致力于供应疗效确切、质量可控、消费者可负担的药品,成为以创新引领、研发驱动的慢病整体解决方案提供者。近年来,公司还先后投资设立子公司从事创新药研发、高端化学仿制药研发、工业大麻种植、药品代理服务等业务,并逐步战略布局大健康产业。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中成药和化学仿制药,剂型均为冻干粉针剂,在售代表性产品包括龙津?注射用灯盏花素、注射用降纤酶等药品,主要用于心脑血管类疾病的治疗。公司在研产品主要为治疗心脑血管类、代谢性疾病的高端化学仿制药和创新药,剂型以固体口服制剂为主。
公司核心产品注射用灯盏花素和注射用降纤酶已实现从原料到制剂生产的全产业链布局,质量标准和安全性不断提升,多年来连续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其中注射用灯盏花素是国家二级中药保护品种,是《中国药典》收载的五种中药注射剂之一,不良反应率低至“罕见”(0.069%),并成为多种全国性临床路径、指南和专家共识的诊治推荐用药(详见本节“核心竞争力分析”)。公司长期围绕核心产品注射用灯盏花素进行深入研究,掌握了近20项相关原料、制剂的发明专利,并持续投入资源进行上市后临床研究和二次开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民生活方式的变化,人口老龄化、城镇化进程的加速以及人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医药卫生支出稳步增加,将持续惠及医药行业的创新发展。新一轮医药卫生政策改革和“健康中国”战略实施以来,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快健全,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持续改善,药品注册和质量管理政策要求不断完善提升,并加快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尤其是随着医保支付、集中带量采购和合理用药政策的推行,医药行业传统格局逐步被打破,各细分行业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伴随复杂严峻的经济和市场环境,医药制造业在政策和市场双重压力中前行。
具体到心脑血管疾病治疗领域,据中国发展基金会预测,2035年,我国65岁以及上人口数将达到2.1亿人,占比22.30%,老龄人口数的增加预计将带来心脑血管用药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容;另一方面,随着人民健康意识的逐步提高,准老龄人群、亚健康人群对心脑血管疾病预防保健需求的增加,也将成为心脑血管疾病用药市场扩容的潜在助力。《中国心血管健康与疾病报告》(2020年)显示,中国心血管病患病率处于持续上升阶段,推算心血管病现患人数3.3亿,其中脑卒中1300万、冠心病1139万,每年因脑血管病死亡人数约177万;中国心血管病死亡占城乡居民总死亡原因的首位,农村为46.66%,城市为43.81%。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近40项国内、外发明专利,1项化学1.1类创新药已申报临床试验,为《中国药典》灯盏花素及注射用灯盏花素标准起草单位,多次承担国家级和云南省级重大新药创制、国家中药标准化和产业振兴专项项目并成功结题,近年来获评“中华民族医药优秀品牌企业”、“中国中药企业百强榜”、“中国医药工业百强系列榜单”、“云南省非公企业百强”等荣誉,主打品牌“龙津”被认定为云南省著名商标。报告期内,公司荣获“中成药企业100强”(中国中药协会评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科学技术奖”、“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中国年度优选雇主”等荣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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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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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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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再经营药品批发业务,医保支付限制、医院处方限制等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动等不利因素持续影响,而参与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的省份自2022年5月起陆续执行中标采购价,公司产品中标价降幅约67%,实际执行采购量也低于预期,公司主要产品在全部省份销量同比下降,公司产销面临严峻挑战;市场环境的不利影响导致公司(及子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下降、营业利润相应减少。另外,因公司收到楚雄州监察委员会《扣押通知书》及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诉讼逐步和解,公司及子公司据此计提预计负债而产生营业外支出增加,综合导致公司2022年度整体业绩亏损。
面对种种不利因素带来的严峻挑战,公司始终坚持以龙津?注射用灯盏花素为核心,尝试引进特色化学药和中成药MAH项目,并选择有潜力、有特色的中成药(如七味糖脉舒胶囊)启动二次开发和质量标准提升研究,积极对接潜在客户开发药品CMO业务,实现公司业务规模稳步扩大,并储备同行业优质标的,以期通过产业并购迅速扩大业务规模。
公司坚持以产品研发为根本驱动,持续投入新产品研发,以研发探寻业务增长第二曲线,助推现有产品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3件,申请发明专利1件;治疗脑卒中的化学1类创新药及3个化学仿制药获批开展临床试验。此外,公司以高端仿制药研发实验室为基础,建成云南首个体内外相关性溶测定平台,提升研发硬件水平;以研发项目为突破口,借助各级政府支持创新政策,申请科技创新相关项目补助,高端仿制药研发创新平台成功获得云南省“省市一体化”专项支持,助力公司仿制药开发。注射用灯盏花素、注射用降纤酶上市后研究持续推进,注射用灯盏花素经济学评价成果逐步服务于产品推广。
报告期内,公司药品销售坚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学术推广为核心,销售渠道已覆盖全国千余家医疗机构。公司核心产品注射用灯盏花素销售任务完成率超过80%,市场占有率同比上升,其优质优价的特点,将全面向产品导向型的临床推广模式转变,在集中带量采购实施区域采取配送销售模式,由公司提供渠道通路推广和专业学术服务,对集采和非集采区域安排差异化支持方案,通过管理数字化逐步实现全面单终端管控,以多种形式、多层次的学术会议保证终端推广,努力达成销售支持目标,攻坚克难保市场,降低集采降价影响,延长现有产品生命周期,为后续上市产品推广提前准备。
此外,公司持续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并适时调整战略目标。2022年,在大健康行业面临良好发展机遇的背景下,公司立足于药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基础之上,将业务板块向大健康产业布局延伸。公司将不断提高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开发治疗心脑血管类、代谢类疾病的高端仿制药物和创新药物,通过智能制造提升制药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人才水平、技术水平,并逐步介入大健康领域,秉承“龙津润世、康泽苍生”的初心,最终实现“守护生命、改善人类健康状况、共享舒适生活”的企业使命。
(二)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
目前,我国医改已经进入新时代,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不断深化,全国性和区域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已成为常态,医保支付限制、医院处方限制政策持续实施,公司将继续面临政策、市场等全面挑战,但行业政策渐趋明朗,公司组织、业务能力趋于成熟,公司适时调整发展战略,将不断提高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开发治疗心脑血管类、代谢类疾病的高端仿制药物和创新药物,通过智能制造提升制药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人才水平、技术水平,逐步介入大健康领域,秉承“龙津润世、康泽苍生”的初心,最终实现“守护生命、改善人类健康状况、共享舒适生活”的企业使命,通过研发创新与项目并购相结合的“双轮驱动”模式为公司战略的实现保驾护航。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居民消费水平及医疗需求不断攀升,我国医疗卫生相关支出将保持持续增长,医药市场规模将持续扩容,医药行业未来发展前景仍然可期。根据IQVIA发布的中国医药市场预测(IQVIA Market Prognosis),2023年中国医药市场的复合增长率为4-6%,并预期至2026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仍将维持在4%左右。因此,公司高端仿制药上市后有望抢抓机遇,实现销量规模化增长。
2023年,公司继续蓄力研发和产品(业务)培育,在研高端仿制药也将迎来首轮收获期,预计将有3个化学仿制药获得生产批件,力争到2024年有4-5个化学仿制药获得生产批件。全面以战略为指引,以产品为导向,抢抓产品市场机遇,对现有销售医疗进行精细化管理,积极拓展商业客户,在全国各个省份选择实力较强的商业客户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针对性给与市场支持政策和推广措施,降低库存成本,并通过龙津康泽联动合作,逐步推进第三终端市场的开拓,力争能够实现销量增长;加快已上市产品的质量保障和上市后研究,为扩大产品准入范围和药品可及性奠定基础,努力延长产品生命周期;基于成熟的智能制造、质量管理体系和控股子公司受托生产经验,充分发挥智能工厂优势,优化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争取承接外部CMO业务;优化投资结构,处置低效资产,积极储备药品、大健康领域的投资标的,通过研发、合作、技术转移等多种途径丰富公司产品线、业务线,为公司发展注入新活力。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2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库存商品、长期股权投资、开发支出和商誉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类别、金额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库存商品、长期股权投资、开发支出、商誉,2022年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068.05万元。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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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此计提方法,公司本期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备134.99万元,主要包括子公司云南牧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期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备158.55万元,母公司本期转回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备23.87万元。
公司本期转回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坏账准备88.48万元,主要因子公司按合同约定收到股权转让款。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根据此计提方法,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41.91万元。主要包括子公司云南牧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43.15万元。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对子公司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根据上海加策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众评报字〔2023〕第0036号评估报告,公司2022年度计提联营企业-云镶(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083.83万元。
(四)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年末对公司研发项目资本化形成开发支出的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根据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编制财务报告需要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其开发支出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2023)第A088号)的评估结果,对母公司申报的一项开发支出(LJ201801项目)计提减值准备406.14万元。
(五)含商誉资产组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每年年末对收购子公司形成的含商誉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根据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2023)第A014号)的评估结果,2022年度公司对收购子公司云南牧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89.6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等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公司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6.51万元,资产减值损失3,021.53万元,合计3,068.05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3,068.05万元,减少2022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3,068.05万元。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7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业务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7、人员信息
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2021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8、业务信息
(1)2021年经审计总收入:216,939.17万元。
(2)2021年审计业务收入:185,443.49万元。
(3)2021年证券业务收入:49,646.66万元。
(4)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088.1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家,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9、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10、加入的国际会计网络:2017年11月,中审众环加入国际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玛泽国际(Mazars)。
11、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
(2)其中4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荣举,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溪,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杨漫辉,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最近3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2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被审单位规模和拟参与项目各级别人员工时费用定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与2022年基本一致。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召开2023年第一次会议,对中审众环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提议继续聘任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3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审众环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相关资料。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8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116,510.96元,公司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1,335,788.18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结合目前的经营状况、资金状况,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2年度公司净利润亏损,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及新业务的开拓,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所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及股东长远利益的维护,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合以上因素,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说明。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0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授权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判断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8、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二、相关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议案遵循《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提议事项如能促成将有利于公司开展再融资工作,保障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6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药品补充申请获得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3B01735)。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补充申请获得批准的情况
药品通用名称:七味糖脉舒胶囊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4g
注册分类:中药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673
申请内容:七味糖脉舒胶囊的上市许可持有人由“三普药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及生产地址不变。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此次申请事项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按照《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批准本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三普药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品批准文号不变。转让的药品在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后,符合产品放行要求的,可以上市销售。转让药品的生产场地、处方、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等与原药品一致,不发生变更。
上市许可持有人: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三普药业有限公司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七味糖脉舒胶囊是以藏族传统验方为基础配伍而成的中成药现代剂型,其功能主治是补气滋阴、生津止渴,用于气阴不足所致的消渴,证见:口渴消瘦,疲乏无力;2型糖尿病见上述证候者。
据米内网数据显示,2020年国内中成药类糖尿病用药销售额约8.8亿元(其中CR4市场占有率约44%),约占糖尿病用药整体市场销售额的1.33%。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主要风险提示
七味糖脉舒胶囊属全国独家品种药品,本次公司申请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完成并上市后,将丰富公司产品管线,有助于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预计对公司本期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尽快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的相关法规要求,启动该产品的相关生产和销售工作。由于药品生产和销售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销售计划的实现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2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通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截至会议通知要求的表决截止时间,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其中董事周晓南、龙云刚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公司监事会成员、总经理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情况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独立董事已对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3-013);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签署书面意见。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4)、《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3-015),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参照上年收费标准,商定2023年审计费用总额为55万元。
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该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做了专项说明,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本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3-019)。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5月4日,会议通知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述职,述职报告详见已披露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3-025)。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1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5月11日14:00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09:15-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鼓励股东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及见证律师认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高新区马金铺街道办事处兰茂路789号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
■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收市后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3-013)、《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4)及全文(公告编号:2023-015)、《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1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3-023)、《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3-025)。
3、表决通过方式:本次会议提案1-6为普通决议提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方可做出决议;提案7为特别决议提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做出决议。
4、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提案4、5、7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5、公司独立董事已经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操作流程
1、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件、参会回执(参见附件2)进行登记;
(2)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参会回执(参见附件2)进行登记;
(3) 股东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参会回执(参见附件2);
(4) 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须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委托行使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权;
(5) 股东可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其他方式的参会登记,并请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登记,股东登记参加股东大会发送的信函、传真请注明“龙津药业股东大会登记,转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证明资料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公司不会向参会股东收取参会费用。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艳泥
电话:0871-64179595 传真:0871-68520855
地址:云南省昆明高新区马金铺街道办事处兰茂路789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503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会回执
附件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本授权委托书中填写的表决意见就下列提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按通知要求规范填写表决意见,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提案表决意见填写如下:
■
委托代理信息填写如下:
■
注:
1、请按照股东大会通知的规范准确委托表决意见,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意见需填写候选人对应的表决票数,非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意见应当为“同意、反对、弃权”的其中一个;如没有按通知要求规范填写表决意见,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2
参会回执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如有现场发言、提问或质询,请将发言、提问或质询内容与本参会回执在规定时间内一同送达龙津药业证券部。
■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750”,投票简称:“龙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i.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M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M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M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ii. 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N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N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N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提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其他提案未进行有效投票的,视为弃权。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提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4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萍女士召集并主持,于2023年4月20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书面表决的方式,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4)及《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3-015)。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3-023)。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参照上年收费标准,商定2023年审计费用总额为55万元。
本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聘任2023年度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3-019)。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上述议案及相关资料已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其中第一至五项及第七项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