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际股份收关注函:要求说明并购标的公司誉翔贸易评估增值率较高的合理性、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等
深交所8月8日下发关于对天际股份(维权)的关注函。关注函指出,公司8月4日公告,公司拟以4.6亿元的价格收购支建清、王正元等8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常熟市誉翔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翔贸易”)100%的股权,进而间接收购誉翔贸易的全资子公司常熟新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化工”)100%的股权。
关注函要求公司补充说明誉翔贸易的核心资产新特化工的基本情况:新特化工的设立情况、历次增减资及股权转让情况、是否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誉翔贸易获得新特化工的时间、方式和价格,誉翔贸易运营情况(包括誉翔贸易经营新特化工的时间、最近一年运作状况及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新特化工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应收款项总额、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财务数据;新特化工最近三年又一期的股权变动及评估情况,如相关股权变动评估价值或交易价格与本次交易评估值或交易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同时,关注函还指出,誉翔贸易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4.68亿元,评估增值3.74亿元,增值率为398.20%。
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誉翔贸易评估增值率较高的合理性,并对比同行业公司同类资产收购定价情况及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情况等,说明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补充说明誉翔贸易及新特化工的主要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客户集中度、现有关联交易情况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等情况,并结合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开展情况、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公司与誉翔贸易及新特化工主营业务的协同性、收购誉翔贸易及新特化工可能存在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交易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等,详细说明公司本次交易的必要性,是否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此外,关注函还指出,公告显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本次交易对价的20%即9200万元;在标的资产过户的相关手续全部完成之日起5日内,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本次交易对价的30%即1.38亿元;本次交易对价的剩余50%即2.3亿元由公司分别在新特化工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即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之日起5日内向交易对方支付20%、20%及10%,即分别支付9200万元、9200万元、4600万元。
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本次交易价款支付安排的主要考虑,确定各期支付比例及支付时间的合理性,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核查并说明交易对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公司支付相关款项是否构成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