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4-27 05:59  中晟高科(002778)公司分析

  证券代码:002778证券简称:中晟高科公告编号:2023-024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程国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桂云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桂云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程国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桂云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桂云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78证券简称:中晟高科编号:2023-022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与会议董事9名,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国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一季度报告》全文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78证券简称:中晟高科公告编号:2023-023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上午9: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杨惠芳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一季度报告》全文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