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制度,明确多项担保规定
本文源自:金融界
2025-06-30,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债务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有保证、抵押和质押等。此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
在审批权限方面,公司一切对外担保须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及时披露。超过董事会权限的担保,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等多种情形,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部分事项有特定表决权要求。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同时,对向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不同情况,包括担保额度预计、调剂等做了详细规定。
对外担保对象及办理程序上,被担保方提出申请后,财务部门负责资信审查评估,主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审核日常担保事项,董事会要审议分析被担保方情况,担保合同由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订。
在反担保方面,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其应提供反担保;为控股子公司等提供担保时,其他股东应按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否则董事会需披露原因并说明担保风险。
信息披露方面,按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包括及时披露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担保、担保出现特定情形时及时披露等。风险管理上,公司相关部门要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状况,董事会建立定期核查制度,出现违规担保及时处理。此外,制度还明确了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