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奇信:触及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已收到《事先告知书》
作者:红兵
*ST奇信近日公告称,公司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事先告知书》内容显示,2022年5月6日,因*ST奇信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3年4月29日,*ST奇信披露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期末净资产为-473,005,075.12元,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ST奇信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1 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拟决定终止*ST奇信股票上市交易。
若*ST奇信股票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相关规定,自深交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如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且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此外,*ST奇信于2023年4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根据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ST奇信《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上市后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5年12月22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4月1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登录证券市场红周刊官网,通过“民间维权”频道进行在线维权,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公开信息显示,*ST奇信成立于1995年,为国资控股的A股上市公司。公司是集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及物联网平台、新材料研发与应用于一体的“健康智慧人居”综合解决方案商。对于*ST奇信拟遭退市的后续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保持关注。